更即時監測空汙!環境部預告擴大納管對象、授權地方

民衆近期關注的資源循環燃料(如SRF)使用、有害事業廢棄物熱處理等空污染問題,環境部21日預告修正兩項草案,新增第6批次應設置「煙道連續監測系統」(CEMS)的污染源,擴大納管對象以即時掌握污染排放情形,預計最快年底前上路。

環境部今日預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及「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稱應設置CEMS之污染源)兩項修正草案。

環境部說明,從1993年起,已陸續公告第1批至第5批應設置CEMS的污染源,不過爲了配合國際淨零趨勢、因應空污問題,本次針對使用資源循環燃料或熱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的固定污染源,新增第6批次應設置CEMS的污染源,規定其中使用資源循環燃料的大型污染源,在既有的CEMS監測污染物項目之外,應比照焚化爐監測一氧化碳及氯化氫污染物。

環境部指出,至於有害事業廢棄物使用熱處理法的污染源,全數依處理規模分級納管,以確保推動淨零策略同時落實污染源有效管理,預計經本次新增第6批管制對象後,透過CEMS掌握將全國固定污染源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量逾七成以上。

環境部強調,本次草案檢討同時新增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針對經審查覈可的監測設施進行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查覈作業,並同步強化現有管理制度,未來若有違反空氣染防制法情節重大的污染源,將授權地方主管機關,可指定該污染源爲應設置CEMS監測連線對象,即時監測污染排放情形,避免屢次違規。

至於何時能上路,環境部表示,還要陸續在北中南召開研商會,若有任何疑問都歡迎在會議上提出,若開會過程一切順利,最快預估將於年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