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控航空公司 指派外籍機師飛行未經許可機型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今赴勞動部前指控2家國籍航空,長期聘僱不具特定機型飛航資格的外籍機師。(林良齊攝)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今天再度指控國籍航空大量進用未具特定機型的外籍機師,恐怕會危及飛安,對此,勞動部官員表示,如果經地方政府查證屬實僱主指派外國人從事許可外機型執飛,可依就業服務法裁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經限期改善未改善後可再依就業服務法廢止聘僱許可。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則說明,對於國籍航空公司聘用外籍機師議題,民航局一向要求業者需確實依照就業服務法等相關法規規範辦理招聘,且會定期審視業者作法是否合乎規定。此外,在追求提升飛安、要求高標準的機師素質上,當招聘對象資歷、條件相當時,民航局亦要求航空公司,應優先聘用本國籍機師。
機師工會今赴勞動部前指控2家國籍航空,長期聘僱不具特定機型飛航資格的外籍機師,也未依審查標準但書優先訓練本國合格飛航駕駛員。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科長敖啓芳說,依白領審查標準規定,只有當僱主聘僱國內外缺乏所需航空器機型駕駛員時,可以聘僱未取得該機型有效檢定證明外國飛航駕駛員,經施予訓練,取得有效檢定證明後,纔可以從事執飛工作,但應優先訓練本國合格飛航駕駛員,違法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廢止聘僱許可。
至於機師工會再指控有國籍航空違法與未經許可的仲介公司合作,敖啓芳認爲,刊登廣告與就業服務或媒介定義有所不同,但如果查獲未經許可從事仲介,則處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
機師工會強調,如果勞動部不願要求航空公司改正,並針對嚴重違法案例廢除聘僱許可,無疑是置國人飛航安全與不顧,日前已要求公司停止聘僱外籍正機師,且已經調解不成立,也不排除發動會員進行罷工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