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談「分級醫療」在臺灣落地生根
民衆到大醫院看「輕症」比例持續上升,各方批評分級醫療失靈、醫療資源錯置。圖/本報資料照片
根據衛福部的最新統計,民衆到大醫院看「輕症」的比例持續上升,在中大型的區域醫院已突破2成,醫學中心也超過15%。這數據一公佈,立刻引來各方批評,可用「分級醫療失靈,醫療資源錯置」予以總結。
所謂「輕症」是歐美主流醫療體系的觀念,把醫療照護區分爲初級、次級與三級醫療,對一般常見的感染症(感冒、腸胃炎)、輕傷、穩定的慢性病(高血壓、糖尿病等),預防醫學(打預防針)等,一般由「全科醫生」或「家庭醫師」做第一線的把關,需要專科醫師的診治(例如:眼科、耳鼻喉科、皮膚科或各種內外婦兒專科)時,再轉診到提供這類的專科醫師或醫院就診。最高等級的醫療,相當於我們的醫學中心,則處理像癌症、罕病、器官移植、各種複雜外科手術等,需先進而昂貴的儀器設備,與極具經驗醫師照顧的疾病。
從分類可知,這套西方制度在臺灣很難推動,臺灣人看眼科,耳鼻喉科、皮膚科等專科非常方便,這是我們制度的優點纔對,怎會想學西方的「轉診制度」?一定要跟西方學習嗎?想把西方制度全盤移植過來可行性很低,問題在於,爲什麼民衆連「小病」都要跑大醫院,而造成「資源錯置」?
首先,大部分人不知道他患的是什麼病,所有的研究都是「就醫」後的結果,所以,並非民衆小病都上大醫院,而是習慣以中大型醫院爲主要照護機構。
30年前全民健保規劃時,許多專家就呼籲施行分級醫療,但沒有一任政府成功。簡單說,如果分級醫療是必須達成的目標,可以有以下幾種手段:1、強制轉診制度。所有人須和歐美一樣先到家庭醫師看病; 2、半強制。採使用者付費機制,對直接到醫院看診民衆,收取「高額」的部分負擔,民衆考慮荷包改到收費較低的基層診所;3、強化基層診所的服務品質與量能,吸引民衆以基層診所爲主要照護機構。
臺灣醫界與企業界偏好使用者付費,認爲這是「抑制浪費」促成分級醫療的最佳法門,也是小英政府時期的主流思考。會有這樣的思維,主要是認爲就醫行爲的價格彈性非常大,只要提高價格,人們就會改變行爲。以目前到醫學中心看門診的基本消費,連同掛號費與藥費的部分負擔近千元,中型醫院約五百元,小診所則從一、兩百元(鄉下)到三、四百元(都會)均有之,從結果論,區區幾百元的差距,無法改變人們的就醫行爲。
要多貴纔會改變行爲?這和收入與財富水平有關,假設新政府依健保法第43條的規定「非經轉診逕赴醫學中心就診,應付50%部分負擔」執行,以2023年統計,到醫學中心的門診費用平均4,000左右,所以到臺大、榮總、長庚看門診,最低消費二、三千元起跳,這樣的費用貴嗎?這問題因人而異,但可立刻下結論,未來大醫院的門診,絕對看不到中低收入的民衆,原本「分級醫療」是爲「疾病嚴重度」來分級,最後卻變成用財富分級的「階級醫療」,從結果來看,也沒有任何一任政府敢依法行政。
如新政府相信「分級醫療」是終極目標,只好實施「強制轉診」,不過,此政策難度更高,很難想像一個民選政府爲了達成「學術界」認爲較好的制度,強迫人民改變就醫行爲。也因此,政策的選項只剩「強化基層醫療,擴大家庭醫師制」這一策略。但此策略從20幾年前健保開辦初期,就已採行,爲何成效不如預期?簡單說,是實施超過20年的總額預算制,限制了基層醫療的服務量能。假如今天在基層診所有足夠的資源,可執行大醫院般的一站式服務,看病、檢驗、檢查、拿藥,大部分的「輕症」與各種慢性病都可解決,誰想去大醫院人擠人?
邱泰源部長是近30年來,第一位以基層醫療/家庭醫學爲專長的衛生部長,長期在基層醫療體系耕耘,非常瞭解基層診所的長處與困境,期待邱部長在賴政府「健康臺灣」的旗幟下,完成過去幾十年來沒人達成的「分級醫療」這個歷史大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