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案大噴發】不認同?投下反對纔是抗衡 認真投票!
▲11月24日臺灣將迎來睽違十年、同時也是公投法修正通過後的第一次全國性公投。(圖/彩虹起義平權公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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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九合一地方選舉外,11月24日臺灣將迎來睽違十年、同時也是公投法修正通過後的第一次全國性公投。公投制度的變革不只降低了公投案通過門檻,更影響選民的投票策略。
本文會從歷年公投結果切入,帶大家實際體驗新、舊公投法的差異,讓你知道新制公投通過/不通過的標準爲何。
你會發現,你的一票可能比想像中更重要。
▲過去的《公民投票法》需要門檻較高。(圖/作者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過去的公投爲什麼都沒通過?│因爲投票人數沒有過半。
舊版《公民投票法》最著名的就是「雙二一」門檻,要求投票人數要達投票權人總數的一半以上,且有過半有效票同意,纔算通過。由於門檻較高,反方稱其爲「鳥籠公投」。
在舊制下,呼籲不投票(降低羣衆參與率)就會對公投案產生否決效果。歷次全國性公投結果:https://bit.ly/2zD2LjO(資料來源:中選會)
▲用新制《公投法》回過頭看之前的案子。(圖/作者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之前的公投若套用新公投法會怎樣?從「六案否決」變「四案通過」。去年底《公民投票法》修正案通過,大幅降低了提案通過門檻。
根據新制,只要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達到投票權人總額的四分之一,即爲通過。
我們如何理解這個門檻的難易度呢?如果套用過去投票結果,「六案否決」將變成「四案通過」。
▲今年的《公投法》門檻。(圖/作者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今年公投案至少要幾票同意纔會過?大概要有 495 萬票。根據中選會的預估,今年公投投票權人數約 1980 萬人。也就是說,若有約 495 萬人投下同意票,且同意票比不同意票多,公投案將會過關。
補充一個小知識。新制通過後,滿 18 歲就擁有公投投票資格。中選會估計,今年滿 18 歲但未滿 20 歲的投票權人(能投公投票但不能投九合一地方選舉)約有 58 萬人。
所以,今年公投我到底該做什麼?│認・真・投・票!
過去,不投票行爲容易發揮反對效果。不過在新制下,正方會努力衝過四分之一門檻;而對反方來說,不投票不再有任何優勢,投下反對票纔是抗衡手段。
目前有高達十案完成第二階段連署,中選會也將在10月宣佈最終成案名單。剩下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我們就要迎接公投新頁。充分了解公投議題、做出你的選擇,纔是發揮公投精神的民主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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