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稱京華城合法?國土署長:有說明避免針對單一個案

內政部國土署長吳欣修今在內政委員會列席備詢。圖/擷取自國會頻道

京華城容積獎勵爭議持續延燒,民衆黨立委黃珊珊日前公佈向內政部國土署索資的迴文,直指京華城案容積獎勵符合法規。國土署長吳欣修今天表示,他們是提供全國通案性的概念,所以回函最後一段纔會補上說明,避免針對單一個案處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黃捷質詢時指出,黃珊珊的發文指京華城的20%容積獎勵是在國土署認可的合法範圍內。她表示,國土署的脈絡要講清楚,不要讓回函公文變成單一個案合法的背書。

內政部長劉世芳答詢表示,尊重個別委員對於國土署所提供相關法律規定上面的說法,但是站在內政部的立場,他們只提供通案,法律規定上面的解釋跟說明;對於個案不介入,尤其這已經是進入偵查的階段。

吳欣修表示,立委來函,當然是希望就針對整個容積率獎勵的規定,希望國土署提供說明。所以他們把過去容積率獎勵,從全國通案性的概念,去找地方政府一起來溝通。但很重要的是,國土署要求地方政府要放到自己的施行細則或是自治條例裡,作爲全適性的通用原則,所以不管後面個案怎麼申請,均應迴歸主要計劃,還有施行細則或自治條例的規定。

吳欣修說,歷年來國土署處理所有的地方政府的提案,都是用這樣的方式在進行。地方政府訂定施行細則或自治條例時,必須送內政部報備,過程中若有文字或定義不清楚,會要求重新定義才能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