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付費給媒體」協議沒談成 法國競爭管理局開罰165億元

▲法國對谷歌開罰5億歐元。(圖/路透)

記者王致凱/綜合報導

法國競爭管理局對谷歌(Google)開罰5億歐元(約新臺幣165億元),理由是「違反與新聞出版商進行有償交易的命令」。法國監管機構稱,根據強制令,谷歌母公司Alphabet Inc.必須與新聞出版商協商,並提出補償新聞出版商之方案。

根據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報導,法國監管機構認爲谷歌違反了2020年4月的強制令,即谷歌必須與新聞出版商協商,以獲得在谷歌搜尋服務中顯示出新聞出版商提供的內容片段之權利。

報導指出,谷歌隨後與包括《世界報》(Le Monde)和《費加洛報》(Le Figaro)在內的部分法國新聞出版商達成付費協議,但卻沒有與法新社和其他新聞機構取得共識。競爭管理局負責人德席爾瓦(Isabelle de Silva)表示,谷歌公司並未嚴格遵守監管機構的命令,且違法行爲「特別嚴重」,因此決定祭出罰款。

谷歌發言人則說,「我們在整個過程中本着誠意行事,開罰一事忽略了我們在達成協議方面做出的努力,以及新聞內容在我們的平臺上如何運作的現實,我們對此感到非常失望。」谷歌還說,「我們將考慮到法國競爭管理局的反應,並且調整我們的報價。」

科技公司是否應爲新聞內容付費問題,已經在全世界掀起爭論。新聞出版商認爲,新聞內容對谷歌等科技公司而言代表着巨大的吸引力,因此應該獲得一部份收入。科技公司則認爲,平臺每月都供應出版商數百億次的網站流量,並強調免費連接纔是網路的命脈。

不過,隨着越來越多國家通過類似歐盟的監管法律,科技公司也與越來越多新聞提供商達成付費協議。例如,今年2月澳洲通過版權法令,迫使臉書(Facebook)和谷歌在新聞內容方面做出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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