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不管媒體?去年受理1700間申訴 開罰1300萬元
▲物聯網、雲端科技將是未來趨勢。(圖/視覺中國CFP)記者林昱均/臺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今天(27日)出席智慧城市論壇時指出,近年來物聯網服務快速崛起,NCC在1年多以內也完備了LoRa、SigFox及LTE-M1、NB-IoT等低功率長距離之物聯網發展基礎,並努力補強營運管理面法規、擴大偏遠地區行動寬頻服務等。對於外界質疑NCC對媒體產業置入性行銷「沒在管」,NCC以數據指出,去(2017)年NCC共受理1,704件申訴,並核處廣電媒體147件裁罰案,核處金額達1,372萬元,違法事項以「節目與廣告未區分」居冠。
詹婷怡表示,隨着萬物聯網時代的來臨,以往電腦端才發生的資安事件已逐漸轉移至物聯網設備,包括監視器、手機等,因此資安防護、安全網路環境已是數位經濟的基石,NCC也依照國家資通安全政策,從2017年起,以4年爲期,建置資通安全防護中心、資通安全分析管理平臺、資安網路實驗平臺及資安檢測實驗室等,及時掌握行動網路、寬頻固網、衛星、海纜、DNS、有線電視等通訊傳播網路運作。
對於外界質疑NCC未監督媒體產業的置入性行銷或假新聞,NCC迴應,去年共受理1,704件申訴,爲2013年以來最少的年份,且相較2016年申訴減少3,190件,主因是2016年某廣告「下一代幸福聯盟」的申訴數量就達到2,660件;在去年1,704件申訴件數中,以申訴電視1,530件爲大宗,佔總申訴件數89.8%。
在裁罰部分,NCC共核處廣電媒體147件,核處金額達1,372萬元,包括電視87件及廣播60件,違規前3大事由依序爲:「節目與廣告未區分(即節目與廣告未明顯分開)」87件核處金額387萬元最多、「廣告超秒」18件核處金額340萬元爲次;「違反本國節目之認定、類別、指定播送時段及比率限制之辦法」15件則共核處金額260萬元。
若分析去年民衆申訴的內容類型,NCC指出,以「內容不實、不公」爲最多,佔申訴總案件2成3以上,其次爲「針對特定頻道(電臺)、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及「違反新聞製播倫理」等。
NCC也強調,自2017年12月11日起,民衆可主動將部分案件轉給業者處理,讓業者可即時處理申訴案件,而民衆可查詢業者或NCC回覆之內容,達到三方溝通的「公民與媒體對話平臺」目標。▼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圖/記者林昱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