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A修正版 4月生效
經濟部今天宣佈,WTO政府採購協定(GPA)修正版將自4月6日起,率先對包括臺灣在內10個GPA成員生效。
屆時臺灣廠商可望享有參與列支登斯敦、挪威、加拿大、美國、香港、歐盟、冰島、新加坡及以色列等其他9個GPA成員在修正版GPA所承諾開放幅度較大政府採購市場。
依據世界貿易組織(WTO)秘書處資料,GPA涵蓋政府市場規模約1.6兆美元,預計修正協定生效後,每年可增加800至1000億美元市場開放商機。
經濟部表示,這次簽署國共增加開放逾200個採購機關,多數簽署國進一步開放服務業政府採購市場。
不過經濟部強調,臺灣這次在修正協定的市場開放幅度與加入GPA時的情形大致相同,除了原先高雄縣併入高雄市外,並未大幅擴大開放市場。
GPA是WTO架構下一項重要的復邊協定,自1997年起展開新一輪談判,臺灣自2009年7月15日加入後,積極參與談判,2012年3月與其他簽署國共同採認修正版GPA,並在完成國內批准程序後,2013年11月完成向WTO秘書處存放接受書。
GPA目前共15個成員(若加計歐盟28個會員國則共43個國家),依據修正GPA議定書規定,自簽署國完成接受書存放數目達簽署國總數2/3的第30日起,修正版GPA對這些完成存放簽署國生效。
經濟部表示,以色列今年3月7日向WTO秘書處存放接受書起,加上先前已完成存放列支登斯敦、挪威、加拿大、美國、香港、歐盟、冰島、新加坡等共10個簽署國,已達2/3(10個成員)的生效門檻,目前尚待完成存放的5個成員爲荷屬阿魯巴、亞美尼亞、日本、南韓、瑞士。10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