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老車換電車 補助1.5萬起跳
2023年汽機車汰舊換新補助
環保署11日公告汰舊汽車換電動車方案,依最低獎勵及補助計算,民衆汰換10年以上的舊車購買電動車,至少可獲得新臺幣1.5萬元補助,相關辦法預計實施到年2024年底。燃油機車若換購電車可獲1.3萬。
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表示,目前車齡達10年以上之機車有約630萬輛,其中小客貨車約400萬輛及大客貨車約12萬輛,考量老舊車輛污染排放量較高,因此有必要加強力道鼓勵汰換。依資料顯示,全國約1千萬輛十年以上老舊車輛。
環保署指出,2023年元旦起至2024年12月31日底止,汰舊換購車輛之減碳或減空污效益歸屬環保署者,將依減空污、減碳項目及換新車種不同,給予不同金額補助或獎勵金。以汽油小客貨車爲例,汰舊換新電動車,每輛可獲得空污補助2,000元,加上減碳獎勵1.2萬元及原本回收舊車獎勵金1,000元,相當一次可領取1.5萬元補助。
機車方面,汰換老舊燃油機車換購電動機車,環保署給予報廢金2000元、碳權交易1000元,經濟部則給新購重型電動車補助7000元,若使用國產電芯則再加碼3000元。
碳權交易部分,環保署將邀集有減碳需求業者,提供獎勵金不得低於環保署,過去就有竹科收購碳權。爲鼓勵業者儘早加入,將提供優惠方案,以汽車爲例,原估算每輛汽車減碳效益爲19.3噸,若2022年開發單位釋出需求並提供獎勵金,即可抵1.5倍減碳效益、2024年起降爲1.25倍,預計2025年優惠就停止實施。
此外,財政部指出,爲改善空氣品質,加速汰換老舊大型柴油車及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政策,老舊大型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將延長四年至2026年12月31日止。大型車只要符合2006年9月30日以前出廠,或200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廠,且於2006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環保署核發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新車應徵貨物稅每輛可減徵40萬元。
財政部指出,若購大型車是電動車,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免徵貨物稅(原貨物稅爲15%)。至於一般小型汽車和機車部分,財政部表示,若新購電動車,至2025年底前,免徵貨物稅金額以完稅價格140萬元計算稅額爲限,超過部分則減半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