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救助」送1千元紅包 柳營里長涉賄15萬交保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盧駿道,指揮查獲臺南市柳營區1名某里長候選人涉嫌現金賄選,利用節日以發送內裝新臺幣1000元及貼有名片之紅包予里民賄選。(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盧駿道26日指揮台南新營分局、臺南市調處、刑事局偵查第八大隊,查獲臺南市柳營區1名某里長候選人涉嫌現金賄選,利用節日以發送內裝新臺幣1000元及貼有名片之紅包予里民賄選,經傳喚被告、證人25人到案,訊後涉案里長諭令15萬元交保。
襄閱主任檢察官柯怡伶指出檢察官盧駿道接獲線報,指臺南市柳營區某候選人爲求順利當選,以關懷救助名義發送現金予里民行賄,經指揮台南市警新營分局蒐證後,發現該候選人利用節日以發送內裝新臺幣1000元及貼有名片之紅包予里民賄選。
檢方於10月26日指揮司法警察傳喚被告、證人共25人到案。經訊問後,認該候選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疑重大,惟無聲請羈押必要,諭知具保15萬元,其餘均請回。全案將由檢察官持續深入調查,以釐清全部犯罪事實及有無其他共犯。
南檢指出選舉是爲選出賢能者爲民衆服務,民衆透過當選的民意代表,向政府表達自己的主張,落實民主政治的精神。如以金錢、物品向選民買票,將扭曲選舉的結果,破壞選舉的公正性,本署檢察官將徹查嚴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