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不妨多些鬆弛感
《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將“深化教育綜合改革,激發教育發展活力”列爲重要任務,並將“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作爲“提升依法治教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在推進教育現代化的進程中,簡政放權、賦予學校辦學自主權,不僅是切中當下教育改革的突破口,更是激發學校辦學活力的關鍵所在。
當前,一些隱形因素制約着學校活力,行政的過度干預使學校成爲政策執行過程中被層層加碼的最小基層組織。不少中小學校在一年內收到上百份文件,涉及垃圾分類、電信反詐APP推廣等各類非教學任務。學校責任無限放大更讓學校畏首畏尾,習慣於框定在規矩中謹小慎微地開展工作。評價體系的單一則成爲懸在校長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當“分數至上”成爲唯一考覈指標時,特色辦學便淪爲櫥窗裡的擺設。種種現象呼喚着簡政放權:賦予學校辦學自主權,將學校從被限制了活力的桎梏中解放出來。
簡政放權首先需要法治保駕護航。應加快修訂教育法實施細則,建立權力清單,明確學校可自主決策的法律邊界範圍,通過負面清單劃定辦學紅線,使學校人財物力權責配置的自主權獲得合法性。
簡政放權並不意味着放任不管,而是要通過制度創新構建“放管結合”的新型政校關係,實現政府與學校的良性互動。如建立教育督導新機制,從“查檔案”轉向“看實效”,實施“第三方教育評估”制度,避免行政干預的隨意性。這樣既保證教育方向不偏離,又能釋放學校的創新潛能。
同時,簡政放權應抓住可以激發學校活力的“牛鼻子”,率先賦予學校人事、經費使用自主權,使學校能根據校情精準佈局特色領域,爲學校創新發展注入源頭活水。如浙江省試點“縣管校聘”改革後,鄉村學校自主設計特色校本課程,有的學校招聘擅長木工的教師開設“傳統工藝工坊”,將學校打造爲非遺傳承示範基地。
站在教育強國建設的新起點,簡政放權不僅是行政效能的“減法”,更是教育創新的“乘法”。當政府從“划槳者”轉變爲“掌舵人”,當學校從“被動執行”轉向“主動作爲”,學校的百花園必將會綻放出更加絢麗的創新之花。
(作者系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教育與社會發展研究院副研究員)
《中國教育報》2025年04月04日 第03版
作者: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