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臺-ESG的僞君子與真小人現象
ESG反挫
長期以來便有一種聲音,希望透過投資來驅使企業善盡其社會責任,在2017年聯合國環境計劃(UNEP)更公佈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許多人更要求政府的各種主權基金,或是退休基金應該以身作則,選擇投資標的時應將企業的ESG表現納入考量。在此思潮下,以加州爲首的許多州政府的公務員教師退休基金紛紛落實責任投資原則,也帶動整個社會的ESG投資風潮。
然而也開始出現一些雜音,動作也越來越大。2017年美國一個投資團體(ACCF)發表一份報告指出,加州公務員退休基金的ESG投資方針,使其績效不彰,並危及到加州公務員退休基金,之後更引發是否要採ESG投資的一些訴訟。這幾年更有佛州與德州等州長公開反對ESG投資,除了該州公務員退休金不考慮ESG外,甚至與金融機構進行「互相保證毀滅」策略。那些進行ESG投資的金融機構,將被排除在該州政府的採購名單外。既然這些金融機構抵制棕色產業,那乾脆不要來我們這邊做生意。
今(2022)年9月賓州參議員Toomey,甚至在國會召開公聽會,要求MSCI、FTSE Russell、S&P Global 與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等公司說明,他們是如何進行ESG評比,資料是如何取得的。這場公聽會的目的,應該也是對ESG的反挫。由於對ESG反撲的聲浪愈來愈大,因此日前在埃及召開的COP27大會也被提出來討論,然而終究沒有結論。
值得注意的是,爲什麼愈來愈多人逆風,公開當真小人反ESG?除了利益衝突外,是不是因爲對ESG的要求走偏了,使得反ESG的人士更振振有詞?例如前述的各種ESG評比,動輒指標上百個,相關數據上千種,複雜的加權等各種過程。各家評比公司,對相同企業的ESG評比結果,往往南轅北轍。除了各家評比公司的價值觀與方法論差異之外,也難免有黑箱之譏。這也是爲什麼之前經濟學人的一篇ESG專輯中建議,先鎖定當前最迫切的碳排問題,聚焦且避免其他爭議。
ESG漂綠
漂綠自古有之,於今爲烈。目前宣示淨零排放有139個國家,全球前兩千大的企業中有799個已做淨零承諾,然而全球的減碳作爲並不符預期。因此今年初聯合國秘書長Guterres指示成立一個高階專家小組,並在11月的COP27大會中提交一份「誠信的重要性(Integrity Matters)」報告,用以檢驗承諾淨零排放的企業、金融機構與城市的實踐情形。該報告指出常見的漂綠方式包括:購買品質不佳,廉價的碳權來抵換自身排放;缺乏短期的檢驗目標;降低碳排密集度而非降總量。這些檢驗重點項目,剛好都是臺灣的痛點。
面對國際淨零的要求,許多國內人士誤以爲只要國內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或是從國外引進碳權,就可減少自身的碳排,事實上這種想法嚴重背離相關國際規範。例如各種溫室氣體盤查標準、國際財報準則(IFRS)與美國證期局的氣候揭露草案,都是要求揭露其各範疇排放的原始數據。近來常被國人提及的「科學減碳標準(SBT)」也強調,減碳目標不能用購買碳權的方式來達成。企業若要以購買碳權的方式來抵換自身的碳排,以宣稱進行碳中和或淨零,則應慎選高品質的碳權,且不應與自身的碳排量與減量混淆。
臺灣企業幾乎沒人會公開反對ESG,但許多企業又希望ESG是免費午餐,儘量降低對獲利的影響,讓企業可以名利雙收。因此在ESG揭露上往往以樣板個案取代通案;在碳排議題上避談自身的排放總量,而強調其單位產品排放減少的情形。這雖然也算改進的成果,但隨着進入ESG的深水區,這恐怕已經不符合國際的期望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