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藥品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出臺——構建藥品領域全鏈條監管體系

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日前印發《關於藥品領域的反壟斷指南》。隨着藥品反壟斷執法的逐步深入,藥品類型不斷拓展,化學藥製劑壟斷案件屢有發生,中成藥壟斷案件也開始出現。一些案件涉及藥品生產和流通全領域,覆蓋了藥品行業全鏈條。

新出臺的《關於藥品領域的反壟斷指南》針對藥品領域突出壟斷問題,覆蓋中藥、化學藥和生物製品等全藥品領域的生產、經營行爲,構建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監管體系。反壟斷一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指南》主要針對三大類問題細化、強化監管。

一是針對藥品經營者之間相互串通聯合漲價。《指南》在壟斷協議章節進一步細化藥品領域典型壟斷協議行爲,明確禁止藥品經營者之間聯合定價、劃分銷售市場、限制藥品生產或者投放數量等,從而對相關問題予以有效規制。

二是針對藥品經營者操縱經銷環節謀取高額利潤。《指南》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章節明確對層層過票不當推高藥品價格、延遲或者停止藥品供貨獲得不當競爭優勢等行爲進行禁止規定,並對相關經銷環節分工協作參與不法行爲的當事人一併追責,增加執法針對性和權威性。

三是針對藥品經營者濫用知識產權阻礙新藥進入市場。《指南》的出臺有利於藥品領域經營者深化和統一對反壟斷法在本領域適用的理解和認識,規則全面、明確、清晰,有利於藥品企業有效預防和降低法律風險,共同營造藥品領域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中國政法大學焦海濤教授認爲,藥品領域有些壟斷行爲跨越產業鏈多個環節,藥品經營者可能在上游原料藥市場和下游製劑市場均從事了相關不當行爲。構建藥品領域全品類、全環節、全鏈條的反壟斷監管體系非常重要。

浙江理工大學王健教授認爲,《關於藥品領域的反壟斷指南》不僅爲執法部門提供了更加明確和具體的執法依據,也爲醫藥企業提供了行爲準則和合規指引。 (經濟日報記者 佘 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