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社論:預防和制止藥品領域壟斷行爲,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日前,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制定出臺了《關於藥品領域的反壟斷指南》(下稱《指南》),目的是爲藥品領域反壟斷執法和經營者合規提供更爲明確、清晰的指引,提升反壟斷監管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促進藥品領域規範、健康、創新發展。
藥品行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人民羣衆切身利益。藥品領域壟斷行爲不單影響藥品保供穩價,也損害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消費者利益,社會各方反映強烈。
2024年6月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反壟斷局)公佈的《中國反壟斷執法年度報告(2023)》反映出藥品領域壟斷的嚴重情況。2023年,全國共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27件,罰沒金額21.63億元。其中,涉及醫藥領域案件7件,罰沒金額約17.98億元,佔比超過八成,由此帶來的危害性可想而知。
早在2021年,原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就制定發佈了《關於原料藥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對規範原料藥領域壟斷行爲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包括原料藥在內的藥品領域壟斷行爲變得更加隱蔽、複雜,特別是由於藥品領域產業鏈條長,涉及主體範圍廣,經營模式複雜,構建藥品領域全品類、全環節、全鏈條的反壟斷監管體系就顯得非常重要,這是《指南》出臺的重要原因。
《指南》適用於所有藥品領域的經營者及其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藥用輔料、藥包材、醫藥中間體以及藥品領域相關服務等,也就是說,從生產領域進一步擴展到經營領域。
綜觀《指南》,重要的出發點首先是維護消費者利益。
《指南》明確,(要)嚴厲打擊藥品領域各種類型的壟斷行爲,促進藥品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保障藥品穩定、有效供應,減輕消費者用藥負擔,維護消費者利益,增進民生福祉。
從具體規定方面來說,藥品經營者之間互相串通聯合漲價、藥品經營者操縱經銷環節牟取高額利潤、藥品經營者濫用知識產權阻礙新藥進入市場等都在《指南》的規範監督處罰行列。
《指南》同時明確:評估藥品領域經營者集中對消費者的影響,可以考慮對藥品多樣性、安全性、有效性、質量可控性、可及性、穩定供應等方面的影響,以及是否縮短藥品上市週期、降低消費者用藥負擔等其他消費者用藥權益方面的影響。
另外,評估藥品領域經營者集中的競爭影響,還可以綜合考慮集中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影響、對公共利益的影響、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是否爲瀕臨破產的企業等因素。
其次是規範行政行爲,促進市場化競爭。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官方網站的信息,《指南》的主要內容還包括對藥品領域公平競爭審查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
具體是:涉及藥品領域經營主體經濟活動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具體政策措施,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對藥品領域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限定交易、妨礙藥品進入市場、限制藥品自由流通、限制招投標等也應該審查。對這些限制藥品自由流通、限制招投標等典型行爲表現形式,《指南》進行了細化列舉。
其三是進一步明確了“罰則”,這是醫藥領域增進民生福祉的重要保障。
《指南》強調,今後將進一步加強聯合懲戒機制,對執法中發現的其他藥品領域違法違紀問題線索,及時移交行業監管部門、公安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等有關單位作出處理。
這當然也應該包括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強制或者變相強制藥品經營者從事《反壟斷法》規定的壟斷行爲。
總之,藥品行業關係人民羣衆切身利益,構建藥品領域全品類、全環節、全鏈條的反壟斷監管體系非常重要。《指南》充分體現出與時俱進的特點,更加細化和增強規範性、執行力,着眼點是在規則充分明確的環境中促進市場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