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延續吉安市中心城區購房補貼!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積極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發生變化的新形勢,更好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進我市中心城區(指井岡山經開區、吉州區、青原區、廬陵新區不包括鄉鎮在內的城區區域,下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延續實施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有關措施通知如下:
一、延續非住宅商品房契稅補貼。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購買了中心城區範圍內新建非住宅商品房(指2019年1月1日以後取得銷售許可的商業、車位、車庫、公寓、寫字樓等),並在此期間辦理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自然人,由受益財政給予所繳購房契稅50%獎勵。獎勵申請手續參照《吉安市中心城區購房契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獎勵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延期繳納實施細則》(吉市建字〔2022〕186號)規定辦理,申請受理時間截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延續住房、商貿消費聯動。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對購買中心城區範圍內新建商品住宅(指2019年1月1日以後取得銷售許可的商品住宅),並在此期間辦理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自然人,由受益財政安排資金,按照購房人應繳交契稅金額的50%去零取整(以萬元爲單位保留小數點後2位),發放相應滿減金額的若干消費券,實現住房消費與消費品更新、商貿等消費的良性聯動。獎勵申請手續參照《吉安市中心城區住房、商貿消費聯動實施細則》(吉房穩處辦〔2024〕6號)規定辦理,消費券使用時間截至2026年6月30日。
三、優化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1.吉州大道以東、大橋西路以南、沿江路以西、吉安南大道以北範圍內的商業和住宅用地出讓價款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50%,6個月內繳清;2.市中心城區其餘範圍內(含井岡山經開區、吉州區、青原區、廬陵新區)的商業和住宅用地出讓價款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50%,6個月內繳納75%,12個月內繳清。
四、滿足羣衆對高品質改善性住房的需求。在符合城市規劃管理、消防和房屋質量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根據上級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住宅架空層、層高、陽臺、外立面材質等約束條件,鼓勵架空層採用半圍合方式引入休閒、活動等公共開放功能,推廣城市綠色生態住宅、低密度住宅、智慧住宅等高品質商品住宅。鼓勵已批在建住宅小區提高公共服務設施水平和增加公共開放空間等正向調整優化的需求,依法依規調整規劃條件,打造一批高品質住宅小區。
上述政策措施如遇上級政策調整,以上級政策爲準。各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出臺本地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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