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回孃家」找小王!2周激戰14次…結局出爐超傻眼
▲柯女以「回孃家」爲由,離家2周,牀戰小王14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彰化一名柯姓貴婦與丈夫結婚15年,婚後權值擔任家管,丈夫每個月收入超過20萬元,生活相當優渥。不料柯女今年3月向丈夫說「要回孃家暫住」,離家出走2周,事實上卻是在外面找小王,牀戰14次,讓丈夫崩潰提告。
判決書指出,賴姓男子94年與柯姓女子結婚,婚後育有3女,爲了讓妻子不必出去工作,努力學習技術,101年自行開立不鏽鋼拋光工廠,每個月收入超過20萬元,生活優渥,婚姻美滿。
不過,柯女從109年3月開始,態度突然改變,3月29日更是以「回孃家暫住」爲由,從夫妻倆的家裡離開。賴男覺得事情不對,但基於相信妻子的想法,沒有加以阻止。
沒想到,柯女4月中旬返家,與丈夫認真談話,感受到對方的關懷,柯女吐露實情,原來根本不是回孃家,是出去找薛姓小王,2周內牀戰14次,讓丈夫相當崩潰。
▼柯女找小王滾了14次牀單,回家向丈夫坦承外遇。(示意圖/翻攝pixabay)
賴男得知狀況,精神受到極大的衝擊,多次尋短失敗,患有憂鬱情緒適應障礙症。賴男的妹妹得知哥哥的遭遇,氣炸將大嫂的行徑PO在臉書社團上公審,而薛姓小王看到貼文,還透過關係恐嚇賴男的妹妹,舉止相當囂張。
賴男將妻子、薛姓小王告上法院,要求賠償300萬元。彰化地院認爲,柯女明知與賴男結婚,卻發生外遇行爲,與薛男發生14次性關係,導致丈夫痛苦不堪,違背婚姻生活享有的法益。
對此,薛姓小王主張,他的個人臉書、事蹟被PO上網公審,也造成精神障礙,需要到精神科看醫生,感到十分痛苦,3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太高了,應該降低。
彰化地院考量,薛姓小王月入只有2萬多元,名下有2部汽車,沒有任何不動產,還需要撫養雙親,因此考量雙方身分、學歷、社會地位與經濟狀況,300萬元賠償金實在太高,因此判賠80萬元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