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檢察機關依法對金龍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衛生計生監督局原黨委委員、局長金龍(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銅仁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金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銅仁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金龍利用擔任原貴州省衛生廳人事處處長,原貴州省衛計委規劃與信息處處長,貴州省衛健委基層衛生健康處處長、藥物政策處處長,衛生計生監督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