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寶人壽放貸3.5億元迴流當現金增資 殯葬大亨涉用12年賣不掉的爛尾樓抵債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再次因涉嫌違反《證交法》遭檢調搜索約談。(圖爲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國寶人壽在2009年間,向關係企業福座公司追討3.5億元債權時,疑似根據不實鑑價,同意福座公司用一批位於苗栗縣、12年都賣不完的房產抵債,造成國寶人壽損失,涉嫌違反《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等罪,案經法院告發,臺北地檢署26日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處,搜索並約談有殯葬大亨封號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等人到案釐清案情。
本案緣起於前國寶人壽董事長曾慶豐等人,涉嫌在2002年間,爲了辦理現金增資,以預付土地租金的名義,實質放貸3.5億元給關係企業福座公司,然後再由福座把錢用來增資國寶,臺北地院審理曾等人涉犯《保險法》案的同時,除將3名被告判處緩刑同時,也一併在判決書中告發國寶和福座另涉不法抵銷債權。
檢調在前案確定後接手偵辦,發現國寶人壽在2009年間,不顧金管會已經開罰不準國寶投資不動產,仍爲了回收先前預付給福座的押租金債權,由國寶取得位於苗栗縣頭份鎮永昌街上的一批共487戶不動產來抵債。
雖然當時國寶與福座公司有透過恆輝不動產公司找人鑑價,認爲這筆房產價值約4億多元,但檢調發現,實際上根本是已經蓋好12年都賣不完的低價不動產,不但完全比不上原本的3.5億債權,國寶甚至還要再花錢投入資金去整頓,造成國寶人壽不小損失,全案正朝違反《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等罪方向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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