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鴨蛋檢出2抗菌劑超標 業者找嘸進貨來源遭罰3萬元

嘉義市衛生局在南田市場業者「南田部落」抽樣到國產鴨蛋,檢出磺胺劑、三甲氧芐氨嘧啶殘留超標。( 圖/食藥署)

年前採買食材最後一波!食藥署今天公佈禽畜水產品稽查結果,去年11到12月共檢驗392件,其中1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合格,爲嘉義市南田市場業者販售的國產鴨蛋,檢出2種抗菌劑殘留量超標,由於該業者無法提供進貨廠商資料,遭依《食安法》裁處3萬元。

食藥署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在進口商、批發市場、盤商、傳統市場、餐廳及各大賣場與超市等場所,抽樣禽畜稅產品,檢驗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是否符合標準。去年11到12月禽畜水產品動物用藥殘留總計檢驗392件,其中禽產品1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合規定;禽畜產品農藥殘留總計檢驗123件,均符合規定。

嘉義市衛生局在南田市場業者「南田部落」抽樣到國產鴨蛋,檢出磺胺劑0.82 ppm、三甲氧芐氨嘧啶0.03 ppm,殘留容許量分別爲0.1 ppm和0.02 ppm。磺胺劑是抗菌劑,三甲氧芐氨嘧啶也是抗菌劑,通常和磺胺劑合用,對人體可能造成噁心、嘔吐、過敏、頭暈、頭痛等副作用。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陳姿伶說明,兩個藥物都是覈准可以使用於禽產品,畜牧場會在養鴨過程中使用,目的是預防禽產品生病、被感染。衛生局針對該批產品進行溯源,但由於供應業者無法釐清是和哪個畜牧場進貨,因此依照《食安法》裁處3萬元。

陳姿伶指出,檢出不合格的鴨蛋產品會下架銷燬,該業者共進貨12公斤,由於進貨當天就被衛生局抽驗,尚未賣出,業者也立刻下架,也就是該批鴨蛋並未流入市面。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保留進貨來源證明文件(例如發票、收據或憑證)至少5年,以利追溯來源。另建議消費者應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禽畜水產品,並優先選擇具有CAS、產銷履歷標章、生產追溯QR code或信譽良好之商家,以保障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