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鴨蛋驗出2項抗菌劑超標!吃了恐嘔吐、過敏 開罰3萬元

▲食藥署公佈檢測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結果,嘉義市一件鴨蛋抗菌劑超標。(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食品藥物管理署今(23)日公佈去年11到12月禽畜水產品動物用藥殘留抽驗結果,有一件在嘉義市抽驗的鴨蛋遭檢出2項抗菌劑殘留超標,消費者吃下肚可能造成噁心、嘔吐、頭痛甚至過敏反應等,衛生局已經開罰新臺幣3萬元。

食藥署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前述產品於進口商、批發市場、盤商、傳統市場、餐廳及各大賣場與超市等場所,抽樣檢驗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是否符合標準,113年11到12月禽畜水產品之動物用藥殘留總計檢驗392件,其中禽產品1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合規定,總合格率99.7%;禽畜產品農藥殘留總計檢驗123件,均符合規定。

食藥署指出,違規產品是抽驗自嘉義市南田部落的鴨蛋,有驗出兩項抗菌劑違規。在磺胺類藥物抗菌劑方面,檢出磺胺甲基惡唑(Sulfamethoxazole)0.06 ppm、磺胺二甲基嘧啶(Sulfamethazine)0.03 ppm、磺胺一甲氧嘧啶(Sulfamonomethoxine)0.73 ppm,3款合計達到0.82 ppm,比規範殘留標準值0.1ppm要高。

另一項則是抗菌劑三甲氧芐氨嘧啶(Trimethoprim)遭檢出0.03 ppm,超過標準值的0.02 ppm。

食藥署指出,磺胺類藥物抗菌劑,常見副作用包含噁心、嘔吐、頭痛、頭暈、過敏反應等,三甲氧芐氨嘧啶通常與磺胺劑合用,以增強磺胺劑的抗菌作用,可能危害則包含噁心、嘔吐和過敏等。

食藥署表示,嘉義市政府依法已裁處業者新臺幣3萬元整罰款,另呼籲食品業者對於販售之禽畜水產品,應保留進貨來源證明文件(例如發票、收據或憑證)至少5年,以利追溯來源。

食藥署也建議消費者,應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禽畜水產品,並優先選擇具有CAS、產銷履歷標章、生產追溯QR code或信譽良好之商家,以保障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