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散落螺絲釘害32車爆胎 肇事車輛找到且函送法辦
32輛車因爲輾壓螺絲釘而爆胎。(民衆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許多車輛因爲螺絲釘受害。(民衆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國道1號北上125公里苗栗頭屋路段,19日上午9點多,發32輛車輾壓到散落路面的螺絲釘因而接連爆胎,所幸意外並未釀成更嚴重碰撞事故。國道警方21日表示,目前已查獲肇事的大貨車,並以公共危險罪嫌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事發當天國1北上125公里苗栗頭屋路段沿線,中、外車道有許多散落的螺絲釘,多輛車行經該路段因爲輾過螺絲釘,接連爆胎只好停放在路肩,前後下來造成32輛車受害,所幸無造成人員受傷。
國道公路警察第2大隊今天指出,警方現場處理排除時,並未發現肇事車輛,經調閱該路段沿途之高公局CCTV、遠通eTag影像,再比對現場遺留跡證,已查獲肇事營業大貨車,完成卷證資料,以公共危險罪嫌將肇事駕駛函送偵辦。
警方表示,呼籲用路人,裝載貨物勿超高、超寬、超長及超載,裝置容易滲漏、飛散、氣味惡臭之貨物,應嚴密封固,裝置適當;載運人客、貨物必須穩妥,車門、車廂應能關閉良好,物品應捆紮牢固,堆放平穩,不得突出車身兩側。違反規定致肇事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駕駛人3000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