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釋憲 學者指法庭可如交響樂促社會進步

憲法法庭審理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法律學者葉俊榮今天參與座談時指出,各國憲法法庭有「一錘定音」、「交響樂」等做法,儘管宣判合憲、違憲看似存在勝負,能否讓當事人輸、但人民贏,是值得思考方向。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憲法法庭6日進行言詞辯論,邀請聲請人總統賴清德、行政院、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監察院,以及相關機關立法院代表及訴訟代理人到庭陳述,歷時6小時辯論,審判長許宗力宣示辯論終結,全案將於3個月內宣判,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

臺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今天舉行「國會擴權法案之違憲審查-憲法法庭言詞辯論之後」座談會,並邀請臺大法律系教授葉俊榮以「憲法法庭與憲法對話」爲題進行專題演講。

葉俊榮舉例,泰國憲法法院以「一錘定音」方式裁定新興政黨前進黨解散,看起來很厲害,但其實憲法法庭也可以如同演奏「交響樂」,可凝聚社會共識,不同的政治勢力也可尊重法院裁定,並促使社會進步、讓國家往前走。

葉俊榮表示,憲法法庭宣判合憲或違憲,雖然看起來是一方贏、另一方輸,但能否讓彼此都贏,「能不能讓當事人輸,但是人民贏?」抑或是其中一方贏3分,另一方贏7分,這是憲法法庭能思考的方向。

葉俊榮指出,大法官處理的判決有些很技術性,有些又具有政治複雜性,例如釋字第520號解釋並沒有裁定核四廠能否興建或停建,但提出行政院應去立法院報告、立法院則要聽取行政院,後續則有行政院長與立法院長簽署協議,爲核四爭議劃下句點。換言之,彼此各退一步,事情才能解決。

葉俊榮也示警,現代國家有很多網路、社羣軟體「帶風向」,除了破壞理性討論機會,讓社會偏離對於重要議題的討論,也挑戰法院的角色,倘若處理得不好,或未符合某種人的需求,都會對法院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