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副主席Sue Lloyd:在制定可持續披露標準時應考慮資源欠發達地區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孫遲悅 香港報道

1月13日,在第18屆亞洲金融論壇的“制定可持續發展的全球里程碑”專題研討會中,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副主席Sue Lloyd表示,在制定國際化標準時,不應僅以資源最豐富地區的標準爲參照,還應考慮資源欠發達地區的標準,以便不同地區的不同公司都能加入使用這一標準的行列中。

“《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標準》(ISSB準則)是逐步推進的,有一套合理的度量體系”,Sue Lloyd強調,ISSB準則並不要求一個地區所有公司在同一時間達成統一標準,而是鼓勵大公司率先採用該標準,再引導小公司參照大公司標準。

據瞭解,2022年3月,ISSB公佈了兩份徵求意見稿:《IFRS S1 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和《IFRS S2 氣候相關披露》,預計將於2023年6月確定最終標準。但由於ISSB意識到政策“平穩過渡”的必要性,2023年4月,ISSB給予企業一年寬限期,讓企業在實行IFRS S1和S2的第一年只需報告氣候相關披露,從而爲企業提供了充足的時間來適應新的ISSB報告結構。

Sue Lloyd表示,她將繼續與香港的利益相關者就ISSB準則進行深入討論,探討有關從業人員的培訓和支援問題,同時也期待香港引領亞太地區採取ISSB準則的進程。香港在區域內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許多投資者都對香港發行的綠色債券有着濃厚的興趣。同時,香港也可以通過推動採取ISSB準則提升公司的透明度,進而增強投資者的信心。

Sue Lloyd認爲,香港與內地資金流動頻繁,且人才引進體系健全,隨着更多人才的涌入,香港將擁有更多“可能性”。

香港會計師公會會長歐振興表示,港交所已經開始按照ISSB準則進行彙報,而這一行爲也讓投資者和利益相關者看到了該機制的價值,從而使其在香港得以持續運用,爲各方注入信心。歐振興指出,儘管這些公司掌握的資料可能並不完美,但他們可以持續精進。

匯豐銀行環球可持續發展部亞太區氣候變化主管及董事總經理吳敬表示,香港特區政府對實施ISSB準則制定了詳細計劃,還積極搭建平臺,讓可持續發展行業的相關人士參與探討和分享。隨着投資者需求的不斷增加,採取積極措施推廣可持續披露標準,可以幫助不同規模的機構在不同程度上達到這一標準。

據悉,香港特區政府於2024年12月推出了香港“可持續披露路線圖”,闡明香港要求公衆責任實體採用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ISSB準則)的方針,並就2028年以前實現大型公衆責任實體全面採用ISSB準則提供了清晰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