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等3基金會附隨組織案 全案10/14宣判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本報資料照片)

黨產會認定財團法人民族、民權及國家發展3基金會爲國民黨附隨組織,凍結共9000萬元財產,3基金會提起行政訴訟救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6日上午進行言詞辯論,3基金會的律師葉慶元說,3基金會在施行黨產條例前就已成立,不應溯及既往,請求撤銷原處分。全案定10月14日上午10點宣判。

黨產會認定,欣裕臺公司2015年由國民黨授意,各捐助3000萬元成立民族、民權及國家發展3基金會,3基金會也都設址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實質上受國民黨控制,屬於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凍結3基金會共9000萬元財產。

3基金會不服處分,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北高行今開庭辯論,葉慶元表示,黨產條例是追討威權時期不當取得財產,但3基金會成立時已經過兩次政黨輪替,且2016年8月纔有黨產條例,不得溯及既往追討;欣裕臺捐助成立公益團體,也具有正當理由,原處分顯不合法。

黨產會的律師翁國彥則說,黨產條例定義的「附隨組織」不限於威權時期所成立,且3基金會成立時的董事,幾乎都有國民黨黨務身分,明顯受國民黨實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