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鼓勵大學生回家鄉當農場主
早報訊 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日前曾表示,現階段培育家庭農場經營者應當以承包農戶爲主,政策扶持的重點是在承包農戶中產生的規模經營農戶,而不是鼓勵城鎮居民下鄉種地。
據農業部去年調查,目前全國共有符合統計標準的家庭農場約87.7萬個,經營耕地面積1.76億畝,平均經營規模200.2畝。其中,從事種養業的家庭農場約有86.1萬個,佔家庭農場總數的98.2%。
張紅宇在農業部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說,家庭農場有三大基本特徵:一是家庭經營,即使有僱工也只發揮輔助作用,這使其區別於以僱工勞動爲主的公司制大農場;二是專業務農,經營者大都接受過農業教育或技能培訓,經營管理水平較高,這使其區別於以農業爲副業的兼業農戶;三是規模適度,能夠使經營者獲得與當地城鎮居民相當、比較體面的收入,這使其區別於超小規模經營的傳統承包農戶。
他說,家庭農場經營者也可以是其他長期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員。這主要是考慮到,在一些經濟發達地區大多數青壯年已進入二三產業,鼓勵中高等學校特別是農業職業院校畢業生、新型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務工經商返鄉人員等興辦家庭農場有利於解決這些地區的“誰來種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