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境衛生檢疫法修訂草案擬二審:完善防範傳染病跨境傳播制度

國境衛生檢疫法修訂草案擬二審,常態下防範傳染病跨境傳播制度將進一步完善。

6月2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記者會,發言人黃海華介紹立法工作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澎湃新聞注意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委員長會議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於6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舉行。

據介紹,2023年12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對國境衛生檢疫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根據各方面意見,擬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擬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完善有關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的規定。二是加強對國境衛生檢疫涉及的商業秘密、個人信息等合法權益的保護。三是,完善對進境出境人員實施檢疫查驗措施的規定。四是完善海關、疾控等有關部門的分工協作機制。五是對有關口岸衛生檢疫措施的便利化作出制度安排。

黃海華介紹,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綜合各方面意見建議,進一步完善了常態下防範傳染病跨境傳播的制度措施。一是區分不同情況,完善檢疫查驗措施。明確海關對進境出境人員可以要求實施體溫檢測和醫學巡查等一般檢疫查驗措施,還可以根據情況,對有關進境出境人員實施醫學檢查等進一步的檢疫查驗措施。二是明確海關總署應當根據境內外傳染病監測和風險評估情況,不斷優化檢疫查驗流程。三是完善海關與口岸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的分工協作機制,明確檢疫傳染病染疫人、疑似染疫人的轉送、接收主體。四是明確對可能患有監測傳染病的人員,海關應當發給就診方便卡,對持有就診方便卡的人員,醫療機構應當優先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