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家暴殺夫」首宗判決出爐 婦援會:失望與遺憾

7月21日國民法官法審理的「家暴殺夫」首宗判決出爐,一審合議庭宣判季婦7年2月有期徒刑。婦女救援基金會今天發新聞稿指出,此一判決看不見家暴受虐者的創傷與恐懼,婦援會強力呼籲應引入專家證人,納入「情堪憫恕」減刑條件。

婦援會表示,在此一判決中,被告長期受虐的事實與痛苦處境只獲得同情,判決結果未將「長期受虐的被害人痛苦與嚴重身心創傷」納入「情堪憫恕」減刑條件,婦援會對於判決的結果與理由感到相當失望與遺憾,並提出以下三點呼籲:

婦援會表示,對於長期受虐婦女而言,施暴者肢體暴力、高壓權控、心理上的恐懼和束縛,以及屢次逃離暴力的失敗經驗,讓她們產生「習得無助感」,難以相信專業人員和社會資源的幫助,更難以相信自己有能力脫離暴力的環境。

在這個案件中,被告長期受虐,無力反擊,最終選擇了極端的手段:殺夫。

婦援會指出,被告的困境與被迫選擇,從被告家人作證、社工報告中都已明白顯示。然而,這樣的心理狀況並未得到判決充分的理解和考慮,在法官和國民法官們判決理由認爲被告長期受暴值得同情,卻未符合「情堪憫恕」減刑的要件。這可能反映出法官和國民法官在審理家暴案件時,對於受虐者心理創傷狀況的理解和認識尚存在不足。

婦援會認爲,家暴案件與一般殺人案件有所不同,它涉及到性別暴力議題、父權文化下對婦女角色的詮釋,以及受虐者長期身心受創的情況。如果法官和國民法官缺乏相關訓練和性別敏感度,可能會忽略這些議題,使得判決未能符合真正的司法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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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季姓婦人遭家暴殺夫」案,一審合議庭宣判季婦7年2月有期徒刑。庭長、審判長、法官與國民法官們共同召開記者會說明。記者許正宏/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