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首件國民法官判決出爐!婦遭長期家暴「殺夫」 一審判7年2月

新北市63歲季姓婦人不堪範姓丈夫長期家暴,持刀弒夫,被依殺人罪起訴,該案成爲全臺國民法官參審首案,合議庭今判處7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蔡雯如攝)

新北市63歲季姓婦人不堪範姓丈夫長期家暴,持刀弒夫,被依殺人罪起訴,該案成爲全臺國民法官參審首案,新北地院今宣判,將由6名國民法官、3名職業法官評議刑度,量刑投票結果將達過半數的同意票數纔算成立,本案公訴檢察官建請區間刑度爲8至12年,合議庭最終判處7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季婦去年11月30日因被酒醉範男辱罵,一時失控持菜刀猛刺範男頸部及胸口,導致範男身亡,季婦犯後報警自首,全案依殺人罪起訴,更成爲全臺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

季女女兒昨日出庭時,更哽咽表示,她對此事震驚、難過、自責,若她有多關心家裡狀況,或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她願意原諒母親,也擔心母親的身心狀況,雖然殺人要受刑罰,仍希望合議庭減輕量刑,讓她跟母親好好團聚。

公訴檢察官表示,季女犯行不符刑法59條減刑條件,建請合議庭在8至12年區間內量刑。辯護律師則呼籲國民法官站在季女的立場,考量社會大衆需要愛和關懷的力量,力主季女符合刑法59條減刑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