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建設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的指導意見》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體育總局《關於建設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發展戶外運動是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運動健康需求、推動全民健身及相關體育產業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轉化的重要舉措。

《指導意見》明確,要依託戶外運動優質資源和優勢項目,通過提升設施建設、服務保障、賽事組織水平,強化產業集聚、業態融合、輻射帶動作用,建設設施完善、服務優質、賽事豐富、國際知名的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帶動我國戶外運動產業發展水平顯著提高。

《指導意見》提出,到2027年,初步形成一批較爲成熟的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建設經驗,輻射帶動作用得到顯現;到2030年,全國建設100個左右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使其設施建設、服務供給、管理水平、國際影響力全面提升,助力戶外運動參與人數持續增長,推動戶外運動產業成爲新的經濟增長點。

《指導意見》就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提出了6個方面的建設要求。一是合理利用優質戶外運動資源,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的前提下有序發展戶外運動,科學佈局高質量目的地;二是強化戶外運動設施建設,完善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運動、配套服務、交通等設施;三是推動戶外運動產品及服務升級,提升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改善消費體驗;四是健全戶外運動賽事活動體系,豐富羣衆性、全國性賽事,加強賽事活動國際合作;五是深化戶外運動等產業融合發展,充分發揮戶外運動對周邊產業的帶動作用,促進所在地區就業增收;六是提升戶外運動安全治理水平,優化戶外運動的安全保障措施。

《指導意見》就支持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提出了優化土地供應、加強資金保障等方面的要素支持舉措,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對符合條件的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項目建設予以支持。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體育總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組織實施,指導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的規劃、設計和建設,充分調動戶外運動目的地所在地方積極性,匯聚多方力量支持戶外運動產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