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之二丨以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引領我國戶外運動產業高質量發展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體育總局《關於建設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到 2027 年,初步形成一批較爲成熟的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到 2030 年,建設 100 個左右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帶動我國戶外運動產業發展水平顯著提高。經過一段時間的高速發展之後,當前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對於鞏固我國戶外運動產業發展成果、探索戶外運動產業運行規律、深入推進戶外運動產業體制機制改革均具有重要意義。
一、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將形成我國戶外運動產業發展的支柱
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是我國戶外運動產業的骨幹力量。國際經驗顯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是一個國家戶外運動產業輻射國際市場、吸引全球遊客不可或缺的“名片”,也是一個國家戶外運動產業高水平發展的重要標誌。通過建設一大批運行良好的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不僅能有效提升我國戶外運動產業的發展規模,爲我國戶外運動產業培育“主力軍”,也是進一步擴大我國戶外運動產業全球影響力的必然選擇。
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是我國戶外運動產業空間網絡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戶外運動產業發展規劃(2022—2025年)》中,首次提出了構建“五區三帶”戶外運動產業空間佈局,以形成重點項目突出、比較優勢顯著、區域融合互動的發展格局。《指導意見》一以貫之,明確提出“深入發掘區域比較優勢,合理確定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的空間佈局和地域範圍”,並遵照優質戶外運動資源高效轉化利用的原則,提出鼓勵北方地區重點發展冰雪運動項目,長三角和粵港澳大灣區重點發展水上和低空等運動項目,西北和西南地區發展山地戶外等運動項目。按照這一設想,未來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一旦建成,將成爲我國戶外運動產業空間中的關鍵節點,既能夠輻射帶動全國戶外運動產業的發展,也充分展現了我國各類戶外運動項目的比較優勢,推動形成更爲合理的戶外運動項目空間佈局。
二、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將成爲我國戶外運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的前沿陣地
近年來,我國促進戶外運動產業發展的系列政策文件中,均高度重視解決制約戶外運動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不過現有文件大多從“面上”支持戶外運動發展,而《指導意見》選擇從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這一“點上”集中發力。《指導意見》通過系統化的組織協調、政策支持、資金投入等,充分調動有條件的地方發展戶外運動的積極性。隨着這些“點上”措施的逐步落地,未來戶外運動產業能夠在全國實現“面上”的推進。
在自然資源開放方面,《指導意見》強調“鼓勵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地區探索完善自然資源向戶外運動開放的申請條件和審批程序,並建立健全評價體系和監管制度”,同時也明確提出支持在部分有條件的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和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依法依規開展戶外運動。
在戶外運動目的地通達性方面,《指導意見》提出要提升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的國內、國際通達度問題,打通戶外運動“最後一公里”,提出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與相關道路同步規劃建設,實現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與各類交通方式高效銜接。
在賽事審批方面,《指導意見》強調健全戶外運動賽事等級分類審查,加強戶外運動目的地賽事組織管理部門跨部門協調,嚴格執行高危賽事活動行政許可的同時,優化辦賽審批流程,強化賽事各環節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在政策集成方面,《指導意見》提出要多方籌措資金,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體育彩票公益金等集中支持符合條件的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指導意見》提出省級人民政府將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任務納入相關規劃,指導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建設,爲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提供了很強的政策保障。
三、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將成爲我國戶外運動產業運行管理的標杆
從過去一段時間的發展實踐來看,一些地區對於戶外運動產業運行規律的理解還存在偏差,例如有的地方認爲自己有很多具有影響力的賽事,但賽事之後就歸於“平寂”,回頭看卻找不到產業,還有些地區說自己有很好的戶外運動資源和設施,知名度卻打不響,產業也沒有發展起來。對於這些疑問,《指導意見》給出了回答。戶外運動目的地不僅僅是地理空間和自然資源的概念,也不是簡單的戶外運動設施概念,而是一個產業生態體系。這一生態體系除了優質的資源和設施作爲基礎之外,還包括產品和服務、賽事體系、經營主體等板塊,缺一不可。《指導意見》對於如何培育這些要素,培育什麼樣的要素作了詳細具體的指導。
在產品和服務設計方面,提升戶外運動資源的價值實現和轉化能力是高質量的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的必然要求,好的產品和服務一方面可以更好的滿足消費者的多元化需求,擴大市場覆蓋半徑,另外一方面則可以提升效率和效益。《指導意見》除了強調要豐富戶外運動產品和服務種類,優化參與者的運動體驗和消費環境,也高度重視推進戶外運動與旅遊、文化、康養、教育等業態的深度融合,打造融合性的消費服務產品和空間,實現全空間、全季節、全時段運營。
在打造賽事體系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健全戶外運動賽事活動體系,既要豐富羣衆性戶外運動活動,要發展全國性精品賽事體系,也要加強賽事活動國際合作,這些賽事在戶外運動目的地運行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例精品賽事和國際賽事是一個地區成爲“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的重要標誌之一,能夠有效提升戶外目的地的品牌形象和影響力,比如在實踐中,一個全國著名的頂級淡水釣魚賽事IP就足以將舉辦地打造爲全國釣魚愛好者心中的“休閒垂釣天堂”;而面向大衆的羣衆性賽事則可以通過賽事的舉辦吸引流量,讓賽事成爲戶外運動目的地運營的“流量密碼”。
在支持經營主體發展方面,經營主體是戶外運動產業的微觀基礎,也是建設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的主要力量,特別是戶外運動目的地龍頭企業的發展情況更是體現了高水平戶外運動目的地的成色。《指導意見》強調要依託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培育一批戶外運動龍頭企業,並從人才隊伍培養,激勵機制建設和營銷模式創新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
基於上述分析和判斷,有理由相信《指導意見》的出臺將進一步賦能我國戶外運動產業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羣衆快速增長的休閒健身需求,推動戶外運動產業成爲新的經濟增長點,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體育強國和健康中國建設作出重要貢獻。 (作者:中央財經大學體育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王裕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