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遭霸凌輕生母求助 洪慈庸:有人知情未報已違法
▲洪慈庸臉書發文,針對國中生遭霸凌輕生事件說明進度。(圖/翻攝臉書)
臺中發生劉姓男國中生疑遭同儕霸凌,並譏笑「你爸有愛滋才生出你這同性戀」等語,向校方求助無門只能跳樓。劉母向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求助,洪25日晚間也發文向民衆報告進度,她表示,該事件將直接啓動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法條不是放着好看的!」有人知情未報已違法,請教育局處分開罰。
劉姓男國三生疑因性別氣質等因素,長期遭3名同儕言語霸凌,甚至曾當全班面公開指控「你爸爸有愛滋病、纔會生出你這個愛滋同性戀。」事後,他向老師求助無效,22日自學校4樓跳樓輕生,導致脊椎受傷、雙腳開放性骨折,目前治療中。事件爆發後,引發各界關注。
劉母25日上午也到立委洪慈庸的臉書留言表達無助,請求協助,洪慈庸除立刻安慰劉母外,也要求教育部長潘文忠應積極調查。潘文忠下午表示,已請國教署聯繫臺中市教育局深入調查,若教員有失職也將依法懲處。
洪慈庸晚間臉書發文,向社會報告2項進度,第一,她剛接到國教署消息,臺中國中生遭性霸凌輕生案件,確定依她訴求直接啓動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將不用花時間等霸凌小組調查完才決定是否進性平程序。第二,國教署針對她質疑性平調查爲何今天才啓動,竟回說「見報視同通報」。但劉生22日輕生重傷,早就向老師求助過,她質疑校方都未知悉?今天媒體報導前都沒人通報?
洪慈庸也引用法條指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規定,校長、教師、職員、工友一知悉疑似性騷擾、性侵害或性霸凌事件,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學校和地方教育局。法條不是放着好看的,有人知情未報,沒什麼好說,已經違法,請教育局處分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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