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足原主教練李鐵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原標題:國足原主教練李鐵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案公開宣判,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案情回顧

李鐵,1977年出生於遼寧省瀋陽市,中國職業足球運動員,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

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2019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鐵利用擔任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選拔隊(以下簡稱男足國家選拔隊)主教練、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以下簡稱男足國家隊)主教練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球員入選國家隊、贏得比賽、簽約俱樂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人民幣共計5089萬餘元。

2019年,李鐵爲當選男足國家隊主教練,請託他人提供幫助,後於2020年給予他人人民幣100萬元。

2019年,李鐵在武漢卓爾職業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卓爾俱樂部)任職期間,爲謀取當選男足國家選拔隊主教練、提高卓爾俱樂部影響力等利益,與該俱樂部負責人商定,請託他人提供幫助,該俱樂部給予他人人民幣200萬元。

2017年至2019年,李鐵利用擔任卓爾俱樂部總經理、主教練職務上的便利,爲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俱樂部)在球員轉會、贏得比賽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後收受華夏俱樂部給予的人民幣共計2675萬元。

2015年至2019年,李鐵先後在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任職期間,爲贏得比賽或獲得有利比賽結果,與俱樂部負責人商定,請託其他足球俱樂部在比賽中配合或者消極比賽,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給予相關人員錢款共計摺合人民幣3905萬餘元。

2024年3月28日,被告人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在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現場

延伸閱讀

收了李鐵100萬的劉奕,獲刑十一年

據央視新聞報道,12月11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足球協會換屆籌備組原副組長、中國足球協會原秘書長劉奕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劉奕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六十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圖爲劉奕資料圖,他曾是多個明星球員、教練的經紀人

劉奕在體育圈深耕多年,曾是多個明星球員、教練的經紀人,並運作過多項重要的交易、賽事、贊助等。

2019年8月,時任上海巍美文化發展有限公司高級副總裁的劉奕當選中國足協秘書長一職,他被外界稱爲“足協第一位非體制內背景的秘書長”。

劉奕於2023年1月被查,2024年8月27日受審,不過官方並未披露劉奕的涉案金額。

2024年1月初,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電視專題片《持續發力 縱深推進》曾披露,爲了當上男足國家隊主教練,李鐵遊說卓爾俱樂部出錢幫他做工作,俱樂部爲此拿出200萬元向時任足協主席陳戌源行賄。此外,李鐵覺得時任足協秘書長劉奕也頗具話語權,自掏腰包送給劉奕100萬元。

對於這次行賄過程,劉奕自述:“(李鐵)約我聊天,談國家隊建設的問題,那個時候趁這個機會給了我錢。他說希望秘書長你要多支持,我說沒問題,鐵子我肯定支持你。”

2022年11月,隨着李鐵被監察機關立案調查,新一輪足壇反腐大幕拉開。一年多時間內,中國足球領域陸續有18名高層和中層幹部接受審查調查。

在劉奕公開審判前一天,中國足球協會戰略規劃部原部長戚軍、中國足球協會裁判管理部原部長譚海也分別獲刑。

圖爲戚軍(左)和譚海(右)

隨着3人受賄案件宣判,本輪足壇反腐風暴已有13人先後獲刑,其餘10人分別是:中國足協原主席陳戌源;中國足協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原部長陳永亮;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於洪臣;中超公司原董事長馬成全;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中超公司原總經理董錚;中國足協競賽部原部長黃鬆;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付翔;成都市足協原主席兼秘書長辜建明;武漢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劉磊。

其中,被控受賄8103萬餘元的陳戌源刑罰最重。3月26日,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陳戌源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陳戌源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受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目前,從公開渠道能查詢到的中國足壇被查人員中,還有中國足協原紀律委員會主任王小平、中超公司原董事長劉軍、成都市足協原專職副主席劉剛,以及李鐵和杜兆才共5人尚未被通報司法追責結果。其中,李鐵被披露涉案罪名達5項,涉案金額近1.2億元,是本輪足壇反腐中屬於最多。

2024年3月28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李鐵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一案。檢察機關指控,李鐵在擔任男足國家隊主教練等職務期間受賄5089萬餘元;行賄給予他人100萬元;單位行賄方面涉案200萬元;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方面收受2675萬元;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方面給予相關人員錢款3905萬餘元。

李鐵在本輪足壇反腐中法院會如何量刑成爲一大看點。有律師認爲,目前檢察機關指控李鐵涉嫌5項罪名,具體判決罪名還需要法庭結合案件事實及證據予以認定。如果檢察機關指控屬實,李鐵可能面臨着數罪併罰,尤其是受賄罪涉及金額特別巨大,依法可以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但考慮到李鐵已當庭認罪悔罪,法庭也會考慮這個情節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