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國足前總教練李鐵一審判決出爐 受賄等數罪併罰判20年

▲大陸前國家隊總教練李鐵乘坐的囚車駛入法院。(圖/翻攝央視)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足球界的貪腐風暴,被球迷痛斥害「國足」倒退多年,包括前體育總局副局長杜兆才,前國家隊總教練李鐵等人於今(13)日先後進行一審判決。判決前,李鐵乘坐的囚車在數輛警車的押送下進入法院,李鐵的親屬並未到場聆聽宣判。

▲李鐵在一審開庭時當庭認罪懺悔。(圖/翻攝央視)

《央視》報導,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案公開宣判,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隨着一審宣判,塵埃落定,李鐵被紀檢人員帶走的細節也曝光。前大連足球俱樂部總經理石雪清透露,李鐵在大連上課培訓時,一位「小女孩」出現在教室並告知所有人,上午的課程誰都不能請假,「當講師講課不到5分鐘的時間,那位小女孩再次出現,到李鐵座位說,李導說外面有人找你!」

之後,外界便傳出李鐵神隱消失,被紀檢人員帶走調查的消息也逐漸曝光。李鐵在2022年11月因涉嫌嚴重違法接受調查,2023年8月,李鐵受賄案正式被檢察機關起訴。直至2024年3月28日,李鐵案一審開庭,庭審持續長達12個小時,李鐵當庭認罪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