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士官長被共諜利誘「在軍艦裝GPS」!他不從卻未上報遭汰除

空軍退役上校劉聖恕接觸海軍曾姓士官長,要他在艦艇上裝GPS、拍攝效忠共產黨影片,儘管曾不從但因未向上通報遭到汰除。(圖:shutterstock/達志)

空軍退役上校劉聖恕12年前退伍後至大陸經商,遭當地情治單位掌握其軍職背景而被拉攏,返臺後吸收多名現役海、空軍官,並將軍事情報泄密予大陸,遭判20年徒刑定讞。由於劉男曾接觸海軍左支部曾姓士官長,要他在艦艇上裝GPS、拍攝效忠共產黨影片,儘管曾男不從,但因未向上通報,遭部隊記過汰除。爲此,曾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高行認軍方處分合理,判處敗訴。

判決指出,原告曾男爲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內燃機場二等士官長,2022年間遭劉聖恕刺探提供部隊公務資訊,並要求于軍艦安裝GPS、拍攝效忠共產黨影片未果,但其接觸意圖刺探蒐集國軍資訊妨害國家安全可疑人士,卻未依規定主動向單位回報,且於當年度自清表白線上問卷也隱瞞不報,違反《陸海空軍懲罰法》第15條第8款規定,核予大過1次,隔年考績也因此被影響僅爲丙上。

2024年1月3日,左支部召開不適服現役人事評審會,覈定曾男不適服現役退伍,並自同年年1月18日生效。曾男不服,提起訴願,遭決定駁回,再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曾男主張,他自2009年任職開始,考績均甲等以上,有多次功獎,並指未將劉聖恕的話語當真,且未接觸機敏人員,何況他的職務內容僅修繕艦艇內設備,無從接觸到機密資訊,自始無泄漏機密可能,非人評會委員所稱「泄密高風險人員」。

高高行審理,檢視全體委員意見,發現曾男服役15年,工作表現平平,無特別顯著功績,職位也無不可取代性,且交友複雜,經常進出不正當場所,也曾想向劉聖恕借款2萬,而劉則藉機刺探他提供海軍機敏資料供其轉交中共國安部人員,全案曝光後卻對自身借貸用途交代不清。另外,曾男所負責艦艇維修相關作業,屬泄密高風險人員,遭訴外人劉聖恕詢問能否協助於軍艦安裝GPS定位時,卻未向任何上級回報,警惕性明顯不足。

高高行表示,曾男私下仍持續與前任組長林男(已汰除)聯繫並出入其住所,仍有國安相關疑慮,而曾男身爲資深士官幹部,理應熟知國軍各項內部管理及軍紀要求,卻知法犯法,未能妥善管理財務,顯見其無法自我約束及漠視法紀,認爲軍方建議原告不適服現役退伍,尚屬合理,判處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