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共諜接觸誘裝GPS在軍艦上 海軍士官長隱匿遭汰除

空軍退役上校劉聖恕吸收多名現退役海、空軍官交付軍事機密文件,被判20年徒刑定讞;劉曾接觸海軍左支部一名曾姓士官長,要曾男在艦艇上裝GPS、拍攝效忠共產黨影片,曾男雖不從,但並未往上呈報,最終被部隊記過汰除,他不服打行政訴訟,高高行認爲處分合理,判曾男敗訴。

劉聖恕2013年自空軍官校基本飛行組上校副組長退役後赴大陸經商,被情治單位吸收,返臺刺探軍情,劉先請左支部退役的林姓友人在高雄成立空殼公司,讓陸方轉入資金,作爲交付軍官泄密的報酬。

曾男曾擔任林男的部屬,2016年間經林引薦與劉聖恕認識,2022年間,還曾向劉借款2萬元償還酒錢,當時劉便詢問曾男有無機敏資料可以提供,後來還要求曾在軍艦安裝GPS、拍攝效忠共產黨等影片。

曾男當時拒絕劉聖恕後,並未依規定主動向單位回報,還於年度自清表白線上問卷隱瞞,直到劉聖恕共諜案爆發後,部隊才查出劉聖恕曾跟他接觸,並請他刺探軍機等行爲。

雖曾男並未交付資料,但部隊認爲他未依規定回報,仍對他記1大過處分,當年度考績打丙,並列入汰除名單,去年1月認定不適服提前退伍。

曾男不服,主張他2009年任職以來,考績均甲等以上,有多次功獎,當時他認爲劉聖恕只是開玩笑,並未當真,也未接觸機敏人員,何況他工作只負責修繕軍艦設備,根本無泄密可能,並非「泄密高風險人員」,盼撤銷原處分。

高高行審理時,依據部隊人審委員意見表,發現曾男被評價爲工作表現平平,交友狀況負責,對自身借貸用途不清,且負責艦艇維修,屬泄密高風險人員,被劉接觸後,卻隱匿未上報,警惕性明顯不足,仍有國安疑慮。

法官認爲,依據部隊懲處相關規定,左支部於人評會中貫徹「嚴考覈、嚴淘汰」之作法,以高標準審查,汰除曾男不適服軍人資格,尚屬合理,判曾男敗訴。

至於劉聖恕一案,劉聖恕判20年定讞,涉案軍官孫緯19年半、劉芸雅20年半,其中孫、劉部分犯行有罪定讞,龔健宇3年6月、鄧至佑2年、林姓退役士官長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定讞。

海軍司令部外觀。圖/取自Google Ear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