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領導人目無法紀 國危矣(蔡富澧)
賴清德不肯直球面對萬里老家違建賴皮寮爭議,反牽拖礦工悲情牌,引發各界怒火猛轟。(合成圖/示意圖/資料照)
距離投票日只剩不到20天,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原本一路領先的局面,因爲萬里老宅違建卻不拆,網路上被惡搞爲「賴皮寮」的爭議,導致羣情激憤,讓選情出現危機,民進黨和賴清德都忙着滅火,除了表達願意捐出「工寮」信託作爲礦工紀念館之用外,也左打侯友宜「凱旋苑」,右批柯文哲農地,試圖轉移焦點。民衆關注的焦點在於賴清德的「賴皮寮」該拆不拆,卻不知房子硬拗只是表象,真正嚴重的問題在賴清德知法違法,目無法紀的劣根性。
孟子說:「有法必然治國,無法必然亂國;法有權威則治,法無權威則亂。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法律是國家穩定,社會運轉的根本,法律一經訂定,所有人都必須遵守,不遵守法律的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是一般國民都知道的常識。但是賴清德曾經擔任過立法委員、臺南市長、行政院長,目前還是現任副總統,以此豐富從政經歷,怎能不知法律的重要?怎能不維護法律的尊嚴?但是事情一旦到了自己身上,往往都會變了調、走了樣,就像萬里「賴皮寮」這樣,明明是一棟違建,卻硬拗成好像自己是受害者。
爭議的「工寮」是賴清德家的老宅,位於新北市萬里區中福裡一個礦區聚落,早年採礦興盛時期,可以合法蓋工寮,身爲礦工的賴清德祖父,1958年起入住該處,但因各種原因,工寮始終無法申請建築執照。而出現爭議的那棟二層樓房,根據新北市工務局出示歷年照片對比,顯示爲2003年航測圖發現的新增建物,根本不是原始工寮所改建。被揭發後,賴清德非但不拆除,還以各種託辭、哭訴,企圖營造弱勢受迫的姿態,引發網友強烈不滿,更直稱是「賴皮寮」,於是纔有12月20日第一場政見會上,拋出將萬里老家交付公益信託,優先作爲「礦工生活紀念館」之舉,但隔天新北市地政局即表示,該房屋無建照、使照,質疑是幽靈房屋,無法信託給他人使用。
賴清德萬里老宅「賴皮寮」興建過程未申請建照、建成後從未繳稅、且是空地違法新建而非舊工寮翻修,任立委期間未誠實申報該建物,硬拗成已過戶給親戚(實際上是他兒子),派遣特勤憲警駐守巡邏等錯誤。每一個錯誤都違反一則相關法律,也就是在這棟「賴皮寮」上至少違反了6種法律,身爲副總統及總統參選人,竟然知法違法在先還要硬拗。
在賴清德看來,所謂「法律」只有在能夠爲其服務時纔有效力,否則便只是具文。回顧賴清德在臺南市長任內,議長李全教召開市議會第一次臨時會,賴清德宣佈李全教賄選案在司法未釐清前,不進入議會,於是從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8月28日,持續230天率各級主管不進議會備詢,遭監察院以首開地方自治史「官員集體不進議會」惡例,動搖民主社會核心價值,違失重大爲由,以7票對2票通過彈劾賴清德。
《地方制度法》第 48 條規定:「1.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定期會開會時,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應提出施政報告;直轄市政府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機關首長,均應就主管業務提出報告。」、「2.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於議會、代表會定期會開會時,有向前項各該首長或單位主管,就其主管業務質詢之權;其質詢分爲施政總質詢及業務質詢。業務質詢時,相關之業務主管應列席備詢。」
揆諸臺灣政治史,從來沒有一位地方首長敢於明目張膽、甘冒天下大不韙不進議會備詢,賴清德敢開臺灣政治史之先例,且成爲獨一無二之地方首長,其膽識不得不令人側目,其目無法紀之囂張行徑也着實令人咋舌。臺灣已經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賴清德身爲民選首長,卻知法犯法違抗民意的監督,不僅違法,更嚴重違背選民的託付,其骨子裡視法律如無物的劣根性昭然若揭。
古人言:「誠信是立身之本,法治乃安國之源。」對一個競選國家領導者而言,除了必須拋出足以福國利民的政見,更要具備足堪配位的品德與操守,沒有法治觀念的人如果當選最高元首,必然會踐踏國家法律,所謂「自古亂亡之國,必先壞其法制」,說的就是像賴清德這樣目無法紀的人,萬一賴清德當選,臺灣就危險了。手握選票的臺灣選民們,務必慎思明辨!
(作者爲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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