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年味何處尋(林保淳)

尋找年味。(陳君瑋攝)

年味無從覓,通街聲樂稀。

雞豚供桌滿,瓜果販攤巍;

不見龍獅舞,何曾鞭炮飛?

尋常已飽腹,舊俗竟誰依?(《年味》)

近幾十年來,由於社會的進步、生活習慣的改變,過年、過節常只不過是一個無須上班、上學的休閒日子,和尋常的週末、週日,並沒有多大的區別;儘管多數人心裡都還謹記着這樣的一個節慶日,懷想曾經擁有過的歡娛氣氛,但諸事倥傯,在實際生活層面,卻總是如春風拂水,漣漪泛漾幾圈,就無從,也無心去追尋其痕跡了。

這往往不免會使一些懷故、念舊的人,悵悵然若有所失,回首而望,欷歔、感慨,兼而有之,而終究無可奈何,時日匆匆,早是節慶已過,一個節、一個年,就從眼皮底下滑溜過去了。想伸手捕捉,漏沙無情,空空虛虛,若有似無,有時竟像是未曾有過一般。尋常節日,一天也就這樣囫圇過去,但每逢過年,長達一星期以上的假日,如果總是如此倉皇、淡漠,激不起任何絢麗的火花、留不下任何歡喜的記憶,這種失落感,最是蒼白且深沉的。

多數人都還會記得,童幼時期的「年」是怎麼「過」的,那種大街小巷鞭炮聲盈耳不斷、鑼鼓音繞樑不去,到處金赤耀眼、結綵張燈,穿新衣、領紅包,舞龍躍獅、跳神迎財,親友團聚、樂笑顏開的景象。這纔是洋溢着歡欣、鼓動着喜樂,深藏於人心中的「年」吧?但是,這樣的「年」,真的好像距離我們越來越遠,也越來越淡了。多數人都不禁會感嘆,「年味」究竟被我們遺失到何處去了?

「年味何處覓」?過往的「年味」,在現實的日子裡,雖是逐漸消褪,但我們的古書中,還是留載了很多永不會磨滅的印痕,與我們舊時的回憶緊緊相契、深深相系。

我們且引一段南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的記載,聊窺一下古代都市中人是如何「過年」的:

正月一日年節,開封府放關撲三日。士庶自早互相慶賀,坊巷以食物、 動使、果實、柴炭之類,歌叫關撲(按,即賭博)。如馬行、潘樓街,州東宋門外、州西樑門外踊路、州北封丘門外,及州南一帶,皆結綵棚,鋪陳冠梳、珠翠、頭面、衣着、花朵、領抹、靴鞋、玩好之類,間列舞場歌館,車馬交馳。向晚,貴家婦女縱賞關賭,入場觀看,入市店飲宴,慣習成風,不相笑訝。至寒食冬至三日亦如此。小民雖貧者,亦須新潔衣服,把酒相酬爾。

開封(汴京)是北宋的國都,又稱「東京」,從這段記載中不難看出,當時京城過年的繁華景象,在金人尚未入寇之先,是如何的物阜民豐、「宣和與民同樂」。

中國人所謂的「節日」,本質上都是歡娛的「慶典」,「年」這個字,本來就是取其穀物豐收的意思,洋溢着歡慶的氣氛。但細究之下,這些歡慶的「年味」,不外乎是從「吃喝玩樂」中迸射出來的。大抵古代社會中貧困者居多,而省吃儉用、節衣縮食已成習慣,平時節度開支、量入而出,唯獨一到過年,則饗宴大開、無所顧惜,爲來年作個豐穰的預卜。豐盛的食物、甘醇的美酒、精彩的百戲、歡抃的心情,可以吃,可以喝,可以玩,當然就是樂在其中了。

但是,現今的社會,從各個角度來說,都可以說是遠遠超越了古代,雖說未必人人豐衣足食,但山珍海味、醇酒佳醁,只需稍肯破費,是隨時都可享用,無待一年一度的「過年」的。對比起50、60年代,只有逢年過節,才能吃到雞鴨豬魚、享用紅露紹興的時日,如今滿街巷都有各式餐館、各味料理、各色名酒,邁步可食、舉杯可飲,可以大吃大喝,已是完全兩樣的了。有酒食,今日饌,又何必非「過年」不可?

是以儘管每逢過年,家家戶戶都仍會未能免俗地採辦各類酒食,且不厭其精其細,不嫌其多其廣,但飲食入口,竟也與平日朋儕聚餐、觥籌交遞,別無異趣,等如尋常,已無處覓得絲毫的「年味」了。春花秋月雖美,但一旦等閒而看,也與剩水殘山一般,無足輕重了。

但是,這卻是當代社會中「唯一」的過年景象了,賣場商家、市攤便店,熱絡興隆,花果肉蔬、海鮮山珍,琳瑯滿目。經眼可見,卻已未必烙於心上了。雖是「味」猶在口,可「年」已悠悠忽忽,漸離漸遠,竟至無從捕捉了。

「玩」是舊時過年必不可或缺的,有得「玩」,纔有得「樂」。過年的「玩」,燃放鞭炮,最是樂事。小時候,劈劈潑潑的水鴛鴦、大龍炮、沖天炮、掛炮、排炮,一聲一聲又一聲,不絕於耳,響徹鄉里,煙硝瀰漫、火花耀熠,整個街衢都爲之沸騰起來,既刺激又冒險,這纔是「過年」,這樣纔有「年味」。

可惜的是,平日喧擾慣了的都市,竟因其噪音與危險,作了嚴格的防禁。除夕夜闃闃寂寂,沉浸在暗黑的夜色中,偶有幾處遠遠傳來的斷續聲響,就如幽居山谷的野人,聞跫音而喜,卻早已是可遇而不可求了。大年初一,沒有人迎晨曦而大開響門,更難得一見花花紅紅的春聯,門杜鎖而不開,人閉戶而閒坐。人與人,聲與光、熱與鬧、笑與樂,零零落落、冷冷清清。又哪裡還嗅得出半點「年味」?

儘管當今社會可「玩」的花樣,多得難以勝數,但過年的「玩」,是種「與衆同樂」的「玩」,無分親疏遠近、不論男女老幼,處處與人隨緣、在在親身參與,同氣連枝,共此佳節。當一條龍蜿蜒游來,一頭獅跳躍而至,蝦兵蟹將、蚌精龜臣,潮涌而出,鑼鼓齊響,鞭炮共鳴,演者觀者,無不盡興,無不歡欣,這纔是真的足以點綴太平的「過年」。

「賭」也是同樂的玩意之一。猶記70年代,新竹市區武昌街一帶,每逢初一至初三,兩旁騎樓,都擺滿了一式的賭桌,一張圖紙、一隻大碗、三顆骰子,注碼從十元至百元,明標賭金、任人作莊。無欺無騙,願賭服輸,警不取締,民不檢舉。人來人往,摩肩接踵。但這般景象,已是杳不可尋了,「賭博」在很多人心目中是罪不可赦的「惡德」,當街聚賭,縱使警察不加取締,也有「正義魔人」勇於檢舉,其風漸憩,正是無可奈何之事。但是,「年味」也隨之而衰歇了。

我常疑惑,宋代是賭禁最爲森嚴的朝代,犯賭博罪者,最重可判死刑;但過年的時候,尚可開放「關撲」三日,縱人戲玩,也不聞民風會澆漓到什麼程度。其實公家彩票,逐日而有,且逢年推新、加碼作賞,州官可以長年放火,奈何禁止民間點三日之燈?大賭固然會讓人傾家蕩產,但區區過年三日,以小睹怡情養悅,又何必橫加限制?

到底,「年味」要如何尋回?我以爲,三日內不禁鞭炮,不嚴賭禁,外加傳統民俗藝術逢年演出,或許就是最佳的途徑。即便因都市人煙稠密、防燥防火,亦有其顧慮,但如臺北、新北二市,有數處寬闊的河濱公園,又何不開放三到數日,仿照北京廟會的成例,劃定區域,將一應過年的「吃喝玩樂」盡納其中,供民衆賞玩遊樂?

過年,是華夏人的「嘉年華」,是最足以展現傳統文化特色的節日,我衷心期盼着能有飄散着濃濃「年味」,繽紛熱鬧、喜慶歡騰的一個「過年」。(作者爲退休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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