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司法不死 終還林姿妙清白(李華球)

宜蘭縣長林姿妙出庭引起多家媒體關注。(李忠一攝)

上週六去了一趟宜蘭,這是我第一次到宜蘭,總而言之,好山好水、好空氣好水質,乾淨安靜寧靜的好地方,值得再次一遊。此次來宜蘭,拜訪了企業家王應傑董事長,談了許多有趣的事,也談了一些嚴肅的事,其中談到了,宜蘭縣長林姿妙被起訴的事。這是我此次宜蘭行最有感覺的事,還原一些事實真相,也爲林姿妙縣長近年官司纏身,說些應該說的公道話,無忝作爲一位知識分子,應盡的社會責任。

根據宜蘭地檢署偵辦被告林○妙等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僞造文書及洗錢等案件,全案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之起訴書全文來看,林姿妙等人涉案方面,均已查無實證簽結,有關此方面,宜蘭地檢署簽結方面資料如下:

一、羅東鎮鎮長吳○齡不當關說1558地號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部分: 羅東鎮鎮長吳○齡固有受地主陳○勲之請託,數度撥打電話向宜蘭縣政府相關局處首長及縣長之女林○伶關說,惟本件未據查有吳○齡就1558地號土地弊案涉有貪污情節,亦無足認其與被告林○妙、林○伶、吳○琴、康○和、盧○龍、吳○原、龍○池、劉○純、陳○勲等9人之貪污犯行有犯意聯絡或行爲分擔,此部分亦予簽結。

二、宜蘭縣政府人事疑涉不法案: 有關宜蘭縣政府若干科員、代理教職、工友、駕駛等人事職務疑涉不法案,雖有部分人員之進用,系經縣長推薦即辦理同額面試錄取,未採公開甄審方式,然亦未據查有事證足認被告林○妙涉有貪污,此部分予以簽結。

三、惟本件內政部尚未覈定1547地號土地徵收案,宜蘭縣政府尚未據以憑辦,是查無證據足認被告林○妙等人涉有貪污犯行,此部分爰予簽結。

四、以上籤結部分,相關人等是否涉有行政違失,將另送請監察院調查。(永久網址: https://www.travelnews.tw/news/?p=133818)

從上述宜蘭地檢署簽結起訴書而言,宜蘭縣長林姿妙等已無涉案簽結,法律方面已還渠等清白。但是我們要說的是,林姿妙被告之時的鄉里與社會聲望,幾近滅頂,重創聲譽。從電視畫面看見她容貌憔悴,身心俱疲,當前司法雖還她清白,然她的聲望與一切,幾乎毀於此事,而且告發偵查之時與她拚連任縣長選舉之期不遠,影響之深遠及重創人格之巨,何以回覆。

所幸,10月宜檢以事證不足簽結,有關行政是否違失,另送監察院調查,此證林姿妙等無犯罪不法事實,行政違失再查。

總之,這趟宜蘭請益之行,增廣見聞,受益匪淺。更聽見了一位認真勤政的縣長,如何地勤政愛民、親切無架、以民爲重、深得民心。回臺北後深讀宜檢對林姿妙等人起訴全文,以事證不足,簽結不訴,另送調查,深感司法終究還林姿妙等人清白,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

九合一選舉在即,全民的眼睛都是雪亮的,頭腦亦是清楚的,我相信司法有正義,人民有道義,投下去的一票都是智慧的選擇與責任的交付。十幾天之後,就是臺灣人民用選票詮釋自己的價值,與正告政府及政客的力量所在,讓我們拭目以待。(作者爲中華兩岸戰略研究協會籌備處發起人、中華戰略暨兵棋研究協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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