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行人地獄再見(黃智賢)
臺灣交通狀況經常被形容是「行人地獄」。(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鉅業公車司機,在轉彎時撞傷走在斑馬線上,依法過馬路的女大學生。又疑似上車啓動,碾過女大生,使女大生不幸罹難。究竟爲什麼,行人穿越道無法保護行人,卻把行人帶到地獄去?
當然,據說鉅業公車的司機薪水,不當強調「效率」。這導致司機搶快,趕時間,以爭取績效。這一部分,主管機關應該效法其他縣市,以不同的方法考覈司機。可是,行人穿越道面臨的風險,以現在的方式,還是無解。臺灣現在成爲行人地獄。
行人最危險的時侯,正是紅綠燈口過馬路時。因爲那時候,左右轉的車子也正要轉。車子轉彎時,是最危險的,車子與行人都很挫折。所以,我有個建議,能不能在紅綠燈時相,再增加一個「行人行走」時相?其實,有些地區已經有行人專用時相,但不知道,爲什麼沒有普遍使用。
行人行走時,所有車輛,不管南北還是東西,不管右轉還是左轉,全都停止。這樣,就不會有行人跟車輛共用一次綠燈,搶時間的狀況。行人過馬路,不用害怕右轉車或左轉車看不到我,或不讓我。也不會有右轉車輛,一直在等行人走完,而動彈不得的無奈。
行人專用時相,讓車子動時人不動。行人走時,車輛不動。一次紅綠燈,只要多出20秒,讓南北向,跟東西向的行人同時走。所以,等於東西向跟南北向的車輛,各自只是多出10秒的紅燈。既不會讓車輛困擾,也不會浪費車輛時間。可是,換來車輛跟行人互不干擾。
可不可以試試看?這樣,是不是再也不會有行人地獄了。
(作者爲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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