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彭國甫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彭國甫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彭國甫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彭國甫,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彭國甫利用擔任湘潭大學黨委書記、湖南省懷化市委書記、湖南省政協副主席、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