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鄧錫中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消防救援支隊原黨委副書記、支隊長鄧錫中(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玉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鄧錫中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玉溪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鄧錫中利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公安消防支隊政治委員、支隊長,南寧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的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單獨及夥同他人非法收受相關個人及公司所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