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用砲恐有空白授權? 朝野立委:子法細則要周延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對於什麼情況是「急迫」,就是空白授權,內部細則要訂好,否則武器都是一刀兩刃,可能有很多副作用。(遊念育攝)
立法院會昨三讀修正《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經過海巡署長就該情形合理判斷,認爲已經沒有其他手段制止時,得於必要限度內使用砲,而若於情況急迫或無法有效通聯時,得由現場最高指揮官認定;對此,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對於什麼情況是「急迫」,就是空白授權,內部細則要訂好,否則武器都是一刀兩刃,可能有很多副作用。
賴士葆表示,所有武器都是一刀兩刃,執法單位必須去拿捏,否則可能有很多副作用,當時因爲海巡弟兄他們需要,立法院也覺得可以,纔來修法,但對於什麼是「急迫」情況,就是空白授權,自己要去判斷,還是有指揮系統,內部SOP細則要訂好。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表示,槍械使用辦法是針對所有治安執法人員,不僅是陸上警察,還有海上海巡,在這個脈絡下,給予執法人員面對兇徒、海盜時,更有執法能量。
趙天麟指出,且中共海警法越修越嚴峻,恐造成區域灰色衝突,對於海巡人員的安全跟執法能量當然要提升,母法通過後,子法配套措施要更周延,相關學者的提醒,也是讓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跟行政院考量,海巡畢竟是第二海軍,要儘量避免引發戰爭衝突,這部分就要讓管碧玲傷點腦筋。
另外,明定海巡機關用砲的認定權責,會不會讓海巡有軍隊的味道,對此,趙天麟表示,船體本身武器就是砲,面對海盜、侵害電纜的漁船、民兵等等,使用的武器就沒有那麼多限制。
他指出,如果在這個地方綁手綁腳,就讓我國海巡兄弟姐妹只能降低治安能量、束手就擒,因此必須授予海巡執法能量,大家也擔心中共現在挑釁意味濃厚,若用到砲會造成更大型武裝衝突,這部分管碧玲有說明,會在子法更周延,希望海委會多花點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