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女菜市場助陣老公 狠踢退伍男「蛋蛋」慘賠5萬!
一名退伍的裴姓軍官在菜市場擺攤時,與隔壁攤販楊姓夫婦發生爭執,就在和楊男拉扯之際,遭到楊妻抓傷雙手、踢中下體受傷,更遭到辱罵「幹」字,他事後憤而提出傷害告訴,並連帶要求民事賠償30萬元。新竹地方法院認爲事證明確,楊妻確有出腳傷害,因此須賠償5萬元。
據判決書提到,裴男指控在市場擺攤做生意,因故與楊男發生口角爭執,但楊妻爲了幫丈夫助陣,竟抓傷他的手,還用腳踢傷下體,同時辱罵「幹」字,足以貶損他的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而且事後還花了5500元看醫生,這段受傷期間除需不斷醫治及服藥外,還無法行房,就連大、小便時,睾丸及陰莖也會感到疼痛,導致罹患焦慮適應障礙症、睡眠障礙症。
裴男主張楊妻事後毫無悔意,反而先提告誹謗罪,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爲損害賠償,犯罪後態度不良,因此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更要登報道歉。
判決書提到,楊妻反駁,從未出言侮辱對方,雖出自義憤而有傷害他的動機和行爲,並未造成實際損害,他提出購買大七釐及參之寶人蔘液的發票及收據,均非遵醫囑購買,藥效亦與其傷害無關,但願意承擔醫院就診醫藥費。
由於楊妻傷害裴男遭法院拘役50日定讞,法官調查後認爲,楊妻抓傷雙手及腳踹下體的行爲,確實造成裴男精神上遭受重大痛苦,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及所受傷勢等一切狀況,認定請求賠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尚嫌過高,以5萬元爲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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