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得付費 海淡廠研議類OT模式

政府正在規畫第三種海水淡化廠興建模式,先由政府出資興建,交由民間營運,期滿再交還政府,類似OT模式。(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打算在屏東嘉義增設科學園區,政府考慮蓋較貴的海淡廠解決缺水問題,不過每度水價高達30到40元,由誰支付?經濟部表示,已規畫在政府建置、民間自建自用外,採行第三種OT模式,海淡廠先由政府興建、再交民間經營,達成使用者付費目的

海淡廠使用逆滲透處理,成本貴桑桑,目前多用於離島,興建與營運費都由政府支應。

未來工業用的海淡廠難道也是全民買單?經濟部水利官員表示,現行海淡廠有政府興建與廠商自建兩種,前者像是公共給水,由政府出錢布建營運,後者像是興建中的臺塑六輕廠海淡廠,基於環評承諾由廠商自建自用。

不過不可能每個廠商都能自建,考慮海淡廠成本高,官員表示,正在研擬第三種興建模式,先由政府出資興建,完成後再交由民間營運,期滿交還政府,類似OT模式。

官員說,政府出資與興建,既可減輕民營出資壓力,環評也會比較快。未來民間經營,可拿去賣給臺水,或是直接向使用廠商收費等,現在正跟財政部參司研議法規中。

由於海淡廠屬於耗能設施,新規定也會要求強制使用一定比例綠電。經濟部有信心新模式可以成功,因爲不少廠商都反應說,國際母廠基於CSR社會責任,不允許供應鏈使用地下水。因此海淡廠就算貴,也有很多企業願意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