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強化引水安全專案」初具成效 減少港區事故逾五成

▲航港局「強化引水安全專案」。(圖/航港局提供)

記者張佩芬/臺北報導爲強化船舶進出國際商港安全,並改善引水人領航作業安全,航港局自113年2月起邀集全國船聯會、船務代理公會全國聯合會、主要國輪公司、臺灣港務公司、各國際商港引水人辦事處等單位組成「強化引水安全專案」小組,進行改善工作,近半年來減少港區事故逾五成。

專案小組針對進出港安全管理、基礎設施維護及領航作業監理等3大面向,參考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的安全改善建議及海事案件的安全改善事項,提出46項具體改善措施推動辦理,並按季由航港局長葉協隆召會檢討執行成果,據航港局統計,今年1~7月我國各港區的海事案件數爲21件,已較去年追蹤同期情形43件明顯下降逾50%,顯示相關作爲已初具成效,有效提升港區航行安全。

航港局表示,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劃自110年成立海事中心後,透過全年24小時船舶監控及異常船舶的主動預警,有效強化船舶航行安全,近5年我國海域及我國籍船舶的海事案件數呈現持續下降趨勢,由108年234件逐步降低至112年149件,惟港區事故案件數平均每年約75件,未隨整體海事案件數下降。

因此,航港局依交通部指示成立「強化引水安全專案」,邀集臺灣港務公司及其他涉船舶進出港與領航作業單位共同檢討,提出46項具體改善措施,逐步推動辦理,迄今已完成13項,113年至7月底之港區海事案件數已由去年同期的43件下降至21件,已具初步成效。

航港局進一步說明,爲提升港內航安機制之改善,前已每月定期邀集各港引水人辦事處、港務公司、港勤公司、航商及代理相關公會等有關單位,召開港區航行安全會議、每季召開海事案件檢討精進會議,涉及引水人作業安全部分亦列管要求相關單位改善。

針對航區航行應遵守緩輪慢行、靠泊應遵守平移平靠等事項已協調港務公司修訂各國際商港船舶交通服務指南或航行規定,並已就涉引水人領航部分發布引航程序注意事項、引水人督導考覈作業要點及引水人領航事故緊急應變演練作業要點,同時協助各港引水人辦事處重新檢討自律規約,於兼顧強化船舶進出港安全效率及領航作業監理下,同步提升引水人領航作業安全。

另爲完備法制作業,航港局已修訂「引水人管理規則」,修正草案重點包括新增引水人執勤酒精濃度管理作爲、訂定引水人執行業務期間應接受國際海事組織(IMO)建議之訓練課程,及增訂引水人未符合相關規定之行政處分等事項,目前修正草案已於113年8月23日經交通部法規會原則審議通過,可望於近期發佈實施。

航行安全爲海運永續發展的基礎,引水人與領航安全爲維持港口正常營運的關鍵,爲保障關鍵基礎設施及強化引水人領航安全,航港局在交通部指導下,會同臺灣港務公司、航運相關公會、主要航運業者及引水人辦事處持續推動「強化引水安全專案」,以安全零容忍、預防重於事後改善爲原則,採滾動檢討策進作爲,以建構更安全的國際商港航行環境。有關近日高雄港發生引水人因天候不佳夾傷之意外,航港局十分重視,除已掌握意外發生原因,近日將邀集相關單位召會檢討及提出改善作法,以維護引水人領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