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放醫師孃連吃3男產下1子 3頂綠帽夫通通告結果出爐

豪放醫師孃連吃3男產下1子 3頂綠帽夫通通告結果出爐(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醫師孃與丈夫協議離婚後,丈夫才發現妻子離婚前4年起,就與3名男子交往,不但與其中一男在她開設診所內過夜,還與另一名男在離婚前就嘿咻懷孕,離婚後馬上生下一子。醫師不甘心被帶三頂綠帽,怒向妻子與3名男子求償。但法官查出,這三名男子均不清楚女方婚姻狀況,因此判決無須賠償。但醫師孃在離婚前就懷孕,判賠60萬元,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一名醫師孃與丈夫於109年11月協議離婚,但丈夫卻發現,妻子隱瞞婚之事,於109年3月與一名男子在診所過夜,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兩人出現親密舉動。同時間,也發現妻子與另一男交往,經過質問,男方也承認此事。

丈夫控訴,他和妻子從107年4月起即未再發生性行爲,但妻子與他在109年11月離婚後,卻在110年4月3日與第三名男性生下一子,經過親子DNA鑑定後,確認非他的孩子。妻子還在110年4月與第三名男子結婚。

丈夫向法院表示,尚未離婚前,他一度誤認小孩是他的,因此扶養過5個月,爲此他妻子賠償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共211萬多元;再向另3名男子分別100萬元、25萬元、25萬元。

但新婚夫則辯稱,妻子與前夫早在於108年初已分居,並多次談論離婚,他在109年6月才認識老婆,當時並不知她有婚姻關係存在。而妻子前夫在雙方籤立離婚協議書時,當時妻子已懷孕5個月,腹部有明顯隆起,前夫於離婚協議書第4條表明放棄一切未提及之請求權,可知前夫明知女方懷孕,仍願放棄相關一切請求權,因此不得再請求賠償任何費用。

法官查出,與醫師孃交往的3名男子,有人不知道醫師孃已婚,有的是丈夫無法證明雙方曾經交往或有不當往來,因此認定均無賠償責任。

但法官也認定,醫師孃在雙方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性關係而產下一子,確實侵害配偶權,經過檢視雙方離婚協議書,並無記載丈夫要拋棄侵害配偶權的請求權的文字,判醫師孃應賠償丈夫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