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豐科技被處罰,律師提示受損股民儘快加入維權

記者:蕭峰

北京浩豐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2024年11月7日發佈關於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公告稱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收到北京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18號)。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在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2月27日(含當日)期間買入,並在2023年12月28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爲準)。

公告顯示,經查明,浩豐科技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2020 年,浩豐科技與富通時代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埃威航空電子有限公司、北京華航無線電測量研究所、中電科信息產業有限公司、中航空管系統裝備有限公司等 5 家單位開展信息系統集成業務。上述業務實質爲資金融通業務,浩豐科技在上述業務中實際只履行墊資義務,並收取固定利息。浩豐科技未正確覈算上述業務,虛增 2020 年度營業收入 7,312.85 萬元,佔公司當年營業收入的 11.43%,導致公司 2020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上述違法事實,有相關人員詢問筆錄、公司相關公告、相關合同、銀行流水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浩豐科技的上述行爲違反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的違法行爲。2024 年 4 月 30 日,浩豐科技發佈了《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和更正後的 2020 年年度報告,主動更正相關財務數據。

目前,浩豐科技的索賠正在徵集中。受損股民是否符合索賠條件?索賠流程是怎樣的?股民朋友可聯繫投資快報股票維權諮詢、新聞報料渠道(微信:tz315-wh)。報社將組織專業的金融315團隊,爲廣大投資者提供的一站式諮詢服務支持,通過法律途徑及時挽回投資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