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名學生會幹部貪污被處理,律師:貪污太小,不會受刑罰
文|老薑
高中生就濫用職權,長大後當官會變成什麼樣子?令人無法想象,近期,河南信陽四個高中生學生幹部貪污受賄的消息引發網友關注。
長沙政法報道,河南信陽高級實驗中學一名學生會主席帶着三個學生會幹部查寢,專查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發現手機後立刻沒收,想拿到手機必須繳納300元,否則他們就會報告給老師給予處分。
這可能是年齡最小的貪污受賄了,真可謂是人小鬼大!學生成立學生會的初衷是讓學生會幹部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協助老師管理學生,讓學生安心學習,儘量少出現違規違紀行爲,沒想到,這些學生幹部卻反其道而行之,玩起了貪污的遊戲。
學校的做法令人可笑!律師這樣解讀
11月11日,信陽市實驗高級中學發佈處理通報,通報稱,網傳我校有學生會幹部索取錢財問題,學校立即調查,情況屬實。目前,對涉事的4名學生會幹部已清退出學生會,並將根據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進一步處置。學校稱將認真反思、舉一反三、立即整改,堅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學生會幹部貪污受賄,學校移交公安機關處理,聽起來令人瞠目結舌。這是多大點事啊,信陽市實驗高級中學有必要選擇報警處理嗎?聽聽律師怎麼說。
12日上午,有記者聯繫信陽市實驗高級中學,未獲迴應。信陽市教體局工作人員迴應極目新聞記者稱,相關情況目前正在調查當中,後續詳細進展可關注官方通報。
信陽市實驗高級中學不做迴應,選擇報警是否妥當?對此,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爲,讓學校調查存在一定的侷限性,公安機關介入,能更加深入的調查事件的情況,他還認爲,這種行爲符合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
信陽市實驗高級中學難辭其咎?
“高中就開始亂用職權了?”
如此下去,這還了得?有學生透漏了導致事件發生的根源,知情人爆料,學生會成員的確經常在校內嚴查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爲,學校裡規定學生不能帶手機,所以學生會成員一旦發現,就會把手機沒收,這是學校授予他們的權利。如果上報給學校的話,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會被處分。
學生怕被處分,只好乖乖地交錢,俗話說拿錢消災,出了少就沒事,長此以往,這些學生幹部就得寸進尺,這在幾年前就已經發生,只是沒人敢投訴罷了。
這麼多年來,學校難道毫不知情?高中不是義務教育,學生怎麼樣纔算違規使用手機,有無標準?學生幹部明目張膽地貪污受賄,信陽市實驗高級中學班主任和領導就一點察覺不到?這是他們工作的懈怠和失職,過於放權不去管理,才導致學生幹部的肆意妄爲。
律師:學生不會受刑罰
信陽市實驗高級中學沒有對這些學生幹部做開除處分,只是責令他們退出學生會也沒有受到其它處分,合理嗎?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爲,涉案學生會幹部並非受賄罪的主體,而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主體。如果涉事學生會幹部受賄金額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或者其年齡不滿16週歲(未達到刑責年齡),那麼涉事學生會幹部仍不構罪。
他指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貪污或受賄數額爲3萬元以上即夠刑事立案標準,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數額較大”起點,系受賄罪、貪污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2倍,也就是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起刑點都是6萬元。
這四個高中生幹部,有無超過16週歲?學校未做具體說明,他們不可能貪污6萬,所以他們不會被刑罰。對此解讀,你認爲合理嗎?談談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