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臺實施長城保護條例 爲保護長城立法
記者從河北省文物局獲悉,6月1日起《河北省長城保護條例》正式實施。該條例的出臺實施將爲河北加強長城保護利用、闡釋長城價值、弘揚長城精神、推進長城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等提供有力法律支撐。
長城是世界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的精神象徵。河北長城資源豐富、年代跨度大、建築形制多樣、文物價值高,是長城國家文化公園重點建設區,現存從戰國到明代不同歷史時期的長城總長2498.54千米。
近年來,河北省做了大量長城保護工作,但長城保護法律體系建設和司法實踐工作與新時代經濟社會發展、民衆總體需求相比,仍存在着不匹配、不適應、不完善的問題。
基於此,今年3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北省長城保護條例》。該條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長城保護條例》爲依據,吸納現行法律法規和其他省市一些好的經驗做法,按照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長城的總體要求,規範了完善保護責任、健全保護體制機制、發掘長城利用的文化價值和精神內涵、充實監管方式等方面的內容。
據介紹,該條例突出了實踐性,在省級地方立法層面對長城國家文化公園作出規範,在保護利用實踐方面,堅持不改變原狀、最低程度干預和預防爲主原則,同時條例規定長城監測預警機制,細化了執法巡查方式,強調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加強監管,強化責任。
河北省文物局局長張立方表示,條例的出臺實施爲解決長城文化價值發掘和保護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項提供了有力支撐,平衡了長城保護、維修、監管、利用等方面的關係。下一步,河北省文物系統將以條例實施爲契機,全面提升長城保護能力水平,在全社會營造保護長城的良好氛圍。
記者: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