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掩護非法 收廢液倒苗栗苑裡撈1.3億
檢警破獲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將廢強酸液棄置苗栗苑裡土地,棄置物達2000公噸、污染面積達1545坪。圖/警方提供
中檢日前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和興鴻業公司及許姓負責人、魏姓土地承租人等8人。
2022年間苗栗中港溪上游遭不肖業者傾倒強酸廢液,3公里河牀遭染紅,景象駭人,現場瀰漫強酸臭味。檢警先破獲芫吉公司非法亂倒,追查發現偷倒的不只一家,多輛槽車進出很可疑。警方長期監控、耗時比對車行軌跡,循線查到桃園中壢區的和興鴻業公司也涉偷排,依現行犯逮捕苑裡土地魏姓承租人、槽車司機。
檢警發現,和興鴻業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的再利用許可證,爲廢酸洗液再利用機構,負責人是許男,收受廢液後爲節省成本,沒依再利用製程處理廢酸洗液,而是付費僱人把廢酸洗液棄置在苑裡土地,造成土壤重金屬超標,污染嚴重。
此外,承租苑裡土地的魏姓男子除了非法收受廢酸洗液,還向檢警誆稱是用來做水泥添加劑,與其他事業廢棄物混拌成不合格且無用途的水泥塊。警現場查獲堆置廢塑膠混合物、廢集塵灰及廢玻璃等事業廢棄物,估計污染面積約1545坪,棄置廢棄物總量達2000公噸。
警方說,2023年9月、12月兩度搜索,查扣5輛槽車、2輛挖土機,檢察官陳祥薇向臺中地院聲請扣押業者不法所得1億3360萬元,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和興鴻業公司、負責人許男、土地承租人魏男等共8人起訴。